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但是,由于受一些因素的影响,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仍然存有不足,有待提高。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阶段,我按照“带着问题下去,找到原因上来;带着课题下去,形成思路上来”的活动要求,带着这一课题,深入企业、村居、有关部门,走访座谈,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目前检察工作公信力不足的突出表现,分析了影响检察工作公信力不足的原因,找出了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的对策。
一、目前检察工作公信力不足突出表现
一是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结果有的得不到群众认同,存在案结事未了的问题。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缺乏抗诉条件而不提请上级机关抗诉的案件,有的得不到申诉人的认同,引发涉检信访案件,有的甚至越级信访、重复信访,给有关部门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二是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捕决定有的得不到群众认同,对“逮了又放了”意见较大。在审查批捕环节,由于不符合逮捕条件,检察机关不予批捕,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群众往往对这种“逮了又放了”的现象不理解,认为是犯罪嫌疑人花钱买自由,怀疑检察机关执法不公,检察人员从中徇私舞弊,包庇犯罪;
三是少数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结果得不到群众认同。检察机关在初查部分由举报人举报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时,往往由于举报线索模糊,历时太久,以及其它原因而难以获取证据,事实难以查清,或是涉案主体身份不符,不属于检察机关受案范围而未能立案侦查,造成举报人、上访人对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产生疑问;
四是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不到群众的完全认同。近年来,虽然检察机关不断加大队伍建设,相继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有了明显好转,群众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但实事求是的讲,仍有极个别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强,服务大局意识、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往往就案办案,忽视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没有能够很好的统一。个别干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案程序办案的意识不强,执法行为还存有不规范的现象。上述问题的存在,造成了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满意,对执法为民的宗旨不能信赖和认同,对执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
二、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的对策
群众的不认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满意度,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削弱了检察机关的威信,我们必须针对这些突出表现,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克服,着力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第一,加大普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增强群众法律观念。群众之所以不认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群众法律知识相对于检察人员来说较为片面,对检察机关的一些决定在法律认识上存有误解。因此,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首先要加大普法和法律文书的说理工作,让群众知其所以然: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的熟悉法律,了解执法办案的程序,了解法律规定;二是加强说理工作。在制作法律文书时,要详细的阐述事实和理由,以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法理、法律法规来说服群众,用群众看得懂、看得明白的“白话”展开说理;三是做好处理结果反馈工作,对一些无法查清、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上访人,做好说理、疏导工作,让群众明白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原因,消除心中的“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