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大监测力度,发布警示信息,导群众放心消费。真开展流通环节化肥质量监测,春季红盾护家活动中,抽检化肥样品30个,其中不合格样品19个,我们全部立案查处,罚没款10。05万元,其中;**县邮政局下属配货公司经销的”**“牌复合肥,经抽检养分总含量比标定标准相差2。5%,该局经销点在我县点多面广,涉案数量较大,为此,我们请求局市场科对此案进行督办,在市局市场科的帮助下,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罚没款5万元的处理,秋季红盾护农行动中,我们以以群众关心的化肥、种子为重点,实施重点监测,目前已抽样送检化肥样品9个,经检验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对不合格样品的经销者依法查处,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完善制度巩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增强管理人员的自觉性。按照上级局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基层分局分局长是辖区农资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局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区的分工,将农资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清晰,追责到位。
二是严格执行市场巡查制,”两票两帐,一书一卡“制度、种子留样备查制度。要求各分局责任人结合市场巡查,督导检查经营户”两票两账一书一卡“的执行情况,采集市场主体农资商品信息,并及时充实监管信息录入内容。
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利用一会两站及时了解农资市场各种信息,迅速处理消费者纠纷,提供案件线索,降低农民选购农资商品的风险。在红盾护农活动中,我局处理群众农资商品纠纷39起,为农民挽回损失,4万余元。
我县”红盾护农“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思想上存在着松懈厌战情绪,个别管理责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缺乏细致,巡查中走马观花,对台账执行情况不指导,不督促,不检查,对农资商品信息不及时采集录入,甚至个别管理人员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底数不清,职责不明;农资经营者执行”两票两帐一书一卡“制度不能坚持经常,台帐记录时间上没连续性,商品品种不全面,随意性很大;个别经营者还存有无证无照经营的问题。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以更好地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