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确责任。强化主管检察长和中层干部的责任意识,明确主管检察长和科(局)长的责任和目标,规定奖惩办法,对未达标的科(局)长或在市院年终考评中位居后三位的,提出黄牌警告,位居后二位的,无条件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坚决兑现办案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主动请求市院指导。为求得对基层院目标考评管理细则的标准把握准确,要加强与市院基层工作处的沟通联系,研究具体工作推进措施,切实解决疑难问题。
4、定期总结通报。坚持每周一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检察长对上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小结。每月召开一次科(局)长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科(局)长做表态发言,院考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