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初定2006年水保工作目标
1、积极争取资金,实施生态修复,与有关行业结合,共同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度,全年完成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
2、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市直全年在市级或以上报纸发表文章和报道各2篇以上,电视专题或报道2次以上,沿交通要道制作固定标语30条以上;向人大汇报水保工作,并请人大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水保执法工作。制定统一计划,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宣传工作。
3、全市水保“两费”征收总额80万元,其中市直征收20万元。
4、进一步搞好县全市6个县(市、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达到在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文书规范文本、执法工作程序、方案审批、规费征收、恢复治理、案件查处、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全市大中型及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报率达95%以上;落实“三同时”制度,当年竣工项目水保设施验收率达60%以上;完成一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5、利用征收的水保设施补偿费,在重要交通线附近建设水保恢复示范工程2处以上,面积5平方公里。
6、举办全市水保监督执法交流培训班,培训人员20人次以上。
7、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提供信息被《某水利信息》采用10条。
8、完成局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某市水利局水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