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要以创建和谐社区为切入点,增设若干社区居委会,按照“管办分离”、“政社分开”要求,加快改革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移。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努力争取每个社区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新设街道建成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培育发展社区群众性服务组织,建立社区志愿者组织网络。要深入开展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新型社区的的建设。
⒊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要继续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的管理体制,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确保民间组织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自主开展活动,积极营造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要加大登记管理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纪的民间组织。
㈡坚持依法文明行政,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⒈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管理。要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稳妥地做好镇街撤并与设立的相关工作。
⒉进一步规范界线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安全和完好,妥善解决边界纠纷。
⒊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规划及命名、更名工作,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建设;建立地名管理信息系统,地名档案管理系统。加快推进我区设标工作。
⒋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改进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和自愿婚检的宣传工作。
⒌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继续倡导移风易俗,规范丧葬行为,火化率达100%。
⒍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注重协调配合,研究解决难点问题,依法开展救助工作,形成规范有序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
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探索试行“民办公助”、“公办民管”等多种形式的福利事业发展模式,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深化福利企业改革。
三、深化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㈠做好抚恤优待工作。贯彻落实现有法规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落实和推进解“三难”工作,着力研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问题。落实好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加强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
㈡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巩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工作成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探索城乡一体化安置新办法。
㈢深化拥军支前和军供保障工作。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要求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完善支前动员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应急通用物资储备制度,抓好支前物资供应站建设;加快支前动员指挥自动化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军供保障能力。
四、积极推进老年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㈠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老龄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老龄工作人员的爱岗敬岗、脚踏实地为老同志服务的精神。
㈡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以社区建设为契机,围绕“六个老有”目标深入开展工作,不断开展丰富多彩、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明活动和文艺活动,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社区这块阵地。
㈢进一步加强老年协会娱乐场所的投入和管理工作,维护好活动设施,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
㈣关注贫困老年人生活困难问题。深入开展老年人的维权活动,使老年人的维权工作真正落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