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种子法律法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为重点,结合“农资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等工作,我站从今年一月开始,上下一齐动员,深入宣传种子法律法规,解答农民的问题,为农民提供法律知识,并在3.15前后形成普法宣传高潮。今年共计出动各类宣传车辆 10 余次,宣传人员40 余人次,在全区各乡镇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如何选购放心良种》等宣传资料近万份。
另外,结合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试点工程,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我站在各经营单位醒目位置悬挂了种子质量监督投诉电话警示牌,使种子使用者在出现种子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护法权益。
(5) 抓稳定,积极调解处理种子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种子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积极主动介入种子纠纷调解,完善了事故处理机制。我们努力做到热情接待群众投诉,公正调解种子纠纷。对群众投诉的各类种子问题,我们都认真对待。群众咨询问题给与认真解答,有必要的及时出现场,给与认真答复。属于非种子质量问题的,耐心帮投诉人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 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今年共接待群众电话、来访等投诉30余起,12316交办案件3起。通过我们的工作,合理调解种子纠纷,做到为群众排疑解难。
(6) 依法行政,严格做好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
严格依法完成行政许可,对申请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审核,对符合申办条件的,指导企业依法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决不迁就。
(7)积极开展工作,体现服务职责
我们努力完成区政府及农业局布置的“三秋”及“三夏”工作,在农忙的关键季节,种子管理站服从大局,抽调人员参加全区的小麦的保种、收获、秋收、秋种以及治理裸露农田的各项工作。向全区提供各类新品种信息,推荐农作物新品种。圆满地完成了区种植中心交给我站的各项业务工作。
(8) 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执法检查。
在我区的种子科研企业、种子经营店、商场、超市当中,进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试验、标识管理的执法检查。为规范和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和消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种子管理站配合区农委共检查了一家科研单位、一家大豆油生产企业,6家种子店、10家超市,依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重点检查研发单位的中间试验、棉花种子、大豆色拉油等转基因产品的标识。经检查,经营的棉花种子、桶装油基本符合法律的要求。在检查的同时,向商家和消费者进行了宣传。
三财务收支情况
2008年种子管理站全年各项收入共计483.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4.2万元,专项收入388万元,其它收入1.5万元。全年各项支出合计298.6万元,其中事业支出165.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3.5、商品和服务支出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万元),专项支出133万元。全年收支节余185.1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区种子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种子管理得到了巩固加强,但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
1、体制及人员问题:在编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还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锻炼队伍。
2、执法经费、设施不足、执法手段还有待增强:种子站组建时间短,体系不畅,尚有很多空白,无法很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执法公信力较差,市场复杂,农业执法力度不强,人员安全缺乏保障。
3、种子检验:种子的质量管理是一项重要任务。为把后置管理变成前置管理,把问题解决在发生之前,以保证农业生产的安全,需要建立一支现代化的检验检测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