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职工法纪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争当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为提高全行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支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普法教育,重点组织学习了《宪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保密法》等法律,组织参与了大理州普法与严打斗争知识竞赛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县法制办组织的普法教育考试;根据上级行的统一安排,组织全行职工开展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管法》等三法知识学习,并组织参与了知识竞赛活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建设法制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人民银行总行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下发各级分支行贯彻执行。按照人行大理中支的要求,人行漾濞县支行组织了为期十天的学习,分别组织了职工大会学习和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通过开展法纪教育使支行形成人人讲法纪、事事有约束,自律与他律结合,教育与制度并重的良好行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大职工学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全行学历层次和工作能力。在学历教育培训方面,支行坚持以鼓励自学为主,合理安排职工参加行属院校学习的方针。共有32人次参加不同院校不同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其中,8人参加本科以上脱产、函授和电大学习、15人参加(函授)专科金融专业学习、4 人参加《高等专业证书》后大专学历教育。支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高等专业证书》后大专学历人员)人员15人,占83%,其中4人获得大学学历。支行学历结构得到明显提高;业务技能培训方面,重点加强新业务、新知识以及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全行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得到提高,履职能力得到加强。
4、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纪教育,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共有16人次获得中支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注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考核工作。二十年来,共吸收新党员15人,党员人数占全行职工总人数的51%。
5、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员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为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的保障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的问题,支行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管理需要制定规章制度58个,对《请假制度》、《奖惩制度》、《信息考核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方面,注重对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制度情况的考核,带班领导和办公室定时或不定时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严格奖惩,培养员工严谨的作风。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制度,带头遵纪守法,真正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支行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领导带头是制度有效贯彻执行的关键,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职工只要违反制度就按规定进行处罚。支行内部管理走上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轨道,内部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工作中的随意性。
三、加强金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基层央行的职能作用
1、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督促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入,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漾濞县各金融机构结合农业县实际,重点支持核桃、苦良姜、烤烟等绿色农业经济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有农业县特色的农村金融发展之路。为加强对支农再贷款管理,制定了《漾濞县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操作规程》,对贷款种类、再贷款发放对象、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的监管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有效地避免了再贷款风险。定期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分析货币信贷运行情况,通报监管信息,总结监管经验,协调金融工作,加强窗口指导,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组织召开金融联席会议24次。特别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支行及时召开行社负责人会议,就如何应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问题达成共识,对保全银行资产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