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简化准入程序方面:改革企业登记审核程序,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和当场办结制。实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完善并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当场办结事项。
二是在改进准入服务方面:全力支持、帮助企业到国家工商总局及省工商局办理法定登记事项,对企业申报不冠行政区划名称或办理设立、变更登记的,指派专人给予指导,帮助做好材料申报等工作。全面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工作,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对申请人实行绿色通道无障碍服务。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社会服务和分类监管功能,为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规范市场准入监管执法自由裁量权,对各类市场主体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除依法必须取缔、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外,及时采取责令改正、限期办理等措施,帮助其规范发展;对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新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半年内首次发生登记管理方面的一般违法违章行为的,免予行政处罚;对首次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并在限期内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
三是在提高准入效能方面:认真执行“四项制度”及“工商服务承诺”事项,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提供上门指导服务。建立企业准入服务联系机制,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制度。加强全州工商系统准入岗位工作人员职业素养,提高准入服务能力和准入执法水平,树立文明、法治、信用、负责、廉洁、高效的准入工作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