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书(试行) - 图文(2)

2019-08-20 19:32

4.3 项目部对船舶上报的安全规章制度、措施等要进行认真审核或审批,并留存备查。

5.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小结和月报表

5.1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项目部要按要求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按计划部署和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5.2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认真进行工作小结,内容:本月施工的船舶、设备、人员情况;本月项目部安全工作重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体系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纠正措施实施情况;下个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安全人员负责在每月26日将安全生产工作小结汇报至安质部。重大安全问题可随时向公司安质部汇报。

5.3 安全生产月报表

每月,不论是否发生事故,各项目部均应按照《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月(年)统计表》(见附件8)、《职工伤亡事故月(年)统计分析表》(见附件9)认真填写,于每月23日前上报本月度(上月24日至本月23日)的报表,报表数据必须准确,要保证与事故调查报告一致。

6.安全风险管理

6.1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

6.1.1项目部应结合公司下发的《南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登记表》和本项目特点,对现场存在的各种危险源进行认真辨识、补充和完善,形成本项目部的《危险源登记表》,并实行跟踪管理,随时识别新危险源,剔除不再存在的危险源;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能用现有制度、规定等控制的危险源可将现有制度作为控制措施,现有制度不能覆盖和控制的危险源项目部要制定出切

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6.1.2项目部对辨识形成的《危险源登记表》进行评价,形成本项目部的《重大风险清单》,并制定出安全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

6.1.3 项目部对新补充的危险源和重大风险应报备公司安全部门。

6.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项目部应根据公司下发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清单》,形成本项目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清单》,并补充识别当地港口、海事、交通、环保等部门的法律法规(网上查询)报备公司安全部门。

6.3安全管理方案

项目部应对重大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方案的评审和修订。

7.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控制措施

7.1 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汁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部安全部门要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留存,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2专项控制措施

项目部要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出安全控制措施;收集对临时用电方案设计、验收、测试等记录;对脚手架、模板等设计、验收记录;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将安全控制措施和审批过程记录留存,并按要求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

8.安全/环境保护技术交底

8.1公司交底

公司工程部门在组织对项目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会同安全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技术交底。

8.2项目部交底

项目部负责向现场施工船舶、辅助船舶、测量、管线等班组和协作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技术交底。并督促协作单位向其施工船舶和作业班组进行交底。交底要交到船舶、作业班组、协作单位的具体作业人员,并保留作业人员的签字记录。《工程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技术交底表》(见附件10)。

8.3交底要求

各级安全交底应符合《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9.协作单位工程/租用船舶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项目部要按局公司《工程协作单位与租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与协作单位/租船单位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见附件11、12)。

10.安全教育和培训

10.1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工期等情况,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

10.2项目部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做到全覆盖,对现场所有员工(包括协作方的管理人员和劳务工)、新上岗及转岗人员、临时用工等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不同岗位要有所侧重,培训应留有相应记录,每名参加培训人员要亲自签字,项目部应将培训记录留存。培训后应组织相应的考核,以使受教育人员切实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重点常识。 10.3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可请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工程师、船长、轮机长、作业班组长等有经验的同志讲解。具体方式可采取定期集中或现场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环境保护技术交底和危险源辨识等情况进行教育培训、利用各种

应急演练进行教育培训等。《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见附件13)。 10.4作业班组安全教育

作业班组每天工作前,班组长分配本班作业任务及分工时、要将作业中的安全规定及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教育、讲解。工作后要将本班作业中发现的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经验,对隐患的处臵是否恰当,以后应如何改进提高对本作业班组进行讲解,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增强员工的知险避险能力。

10.5项目部要定期组织学习天航局、公司制定下发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等,并留有相关记录。

11.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

11.1分包、协作单位的施工船舶、设备进场前检查

分包、协作单位的施工船舶、设备进场前,项目部经理应带领船机、工程、安全等人员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协作单位船舶、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符合船舶、设备规范并处于适航和适工状态,按规定配备通导、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同时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和与本船相符的船员适任证书。各类机械设备要有检验合格证,

发现有影响船舶安全和存在安全隐患时,要求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复查合格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船舶,应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11.2 日常检查

施工船舶各岗位人员、作业班组长及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船舶、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操作人员是否按章操作,纠正违章作业。

操作人员每日作业前应对船舶、作业设备的是否正常进行检查。随时向上级反映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我们以前重视设备的安全检查,我认为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违章操作往往是造成事故的重

要原因。只靠项目部检查是不能达到施工的全天、全过程。所以要将现场的检查责任落实到船舶和作业班组,项目部要进行监督管理)

11.3 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

项目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船机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公司《安全检查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对施工现场和作业船舶进行监督安全检查,项目部安全检查工作可分为定期(项目经理部每月对施工船舶、设备至少进行1次检查,对水工作业现场每日进行督查)。不定期(对防风、防台、防洪的部署进行季节检查和节日前安全、防火检查)。专项检查(对危险因素较大的施工项目等进行专项检查)。《单位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见附件14)、《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见附件15)、《 船舶安全检查表》(见附件16)、《安全检查处罚(奖励)通知单》(见附件17)。

11.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检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要签字确认,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存档。对不能及时纠正或解决的隐患或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公司和项目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11.5受检单位和施工船舶隐患整改完毕后,要向项目部提交复查申请报告。项目部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复查合格后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根治。

11.6 天航局和公司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项目部要按整改要求和时限进行督促、整改,并及时向公司反馈整改情况。

12.应急管理

12.1项目部应结合自身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各项现场应急预案或处臵方案。应急预案或处臵方案应随着设备和工况变化及时调整,保持方案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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