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工作指引(试行)
附件6: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指引(试行)
(由佛山供电局计划发展部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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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工作指引(试行)
附件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
10(20)kV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系统方案(参考)
一、设计依据和原则 二、电力系统现状 1、公共电网现状 2、接入点的电网现状 三、XX光伏发电站概况
四、电力需求(接入区域周边的用电需求) 五、接入系统分析 1、XX光伏发电工程概况 2、电力系统接入方案 3.、继电保护 4、系统调度自动化 5、远动方式 6、电能计量 7、通信通道要求 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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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工作指引(试行)
380V及以下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低压)
工作单号:
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供电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佛山市供用电的具体情况,经甲、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如下: 一、项目地址:
二、发电量使用情况: 三、发电设备容量:
原有 kWp, 新增 kWp,合计 kWp。 四、接入方案:
1. 接入电压等级。
2. 接入方式。
3. 计量及计价方式。
4. 投资分界。
5.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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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工作指引(试行)
五、接入系统示意图 六、约定条款
1. 甲方建筑项目须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并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负责。
2. 甲方对接入工程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及国家认定的设备材料供应
单位。有关信息可浏览供电营业厅公告或国家电监会网站、省级建设单位信息网查询。
3. 工程施工前请甲方将接入工程所涉及的供、发电设施的全套设计图纸及相关
资料(一式两份)送乙方审核。乙方审核通过后,甲方方可据以施工,否则乙方不予查验送电。
4. 甲方隐蔽工程,应向乙方申请中间检查。
5. 甲方不得委托无承装(修、试)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的施工单位承接受
电工程。乙方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从业条件的施工单位的受电工程,不予查验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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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工作指引(试行)
6.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向乙方递交竣工检验申请资料,办理报竣工手续。甲方
根据乙方的检验意见进行相应整改。装表接电前,甲方与乙方应签订《购售电合同》。
7. 本方案未尽事宜,双方均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
法规执行。
8. 《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低压)》的有效期,从供电企业出具《光伏
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低压)》之日起,至客户接入工程开工之日为止。《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低压)》的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注销。
9. 本方案为一式两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供电方案通知客户时间: 年 月 日 客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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