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 服务对象
规划区再生水回用服务对象主要为绿化用水、住宅与公建冲厕用水、浇洒道路用水、产业园区部分生产用水。
11.5.3 再生水水量预测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确定再生水量标准:绿地浇洒用水:1.5升/(m2·日),防护绿地浇洒用水采用:1.0升(m2·日),道路浇洒采用:1.5升/(m2·日),公共建筑冲厕用水2.0升/(m2·日),居住冲厕用水采用1.5升/(m2·日)。
工业区的绿化、冲厕和低质工业用再生水标准,按工业区用水标准的30%考虑。规划考虑居住用地、公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用地要考虑30%的内部绿化用地的再生水用量。
11.5.4 再生水回用设施
再生水水源为规划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规划结合镇中心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建设污水及中水一体化处理设施,使污水经过深度处理,达到中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
因此经计算,大石窝再生水厂规模确定为0.60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为1.0公顷(包括污水厂占地)。
再生水管道规划:沿镇中心区的规划道路敷设再生水干线,管道布置采用环状与支状相结合的方式。
11.6 电力规划
11.6.1 现状
规划在大石窝镇中心区东侧有南尚乐1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0.77公顷。现状建设2台5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总容量为100MVA,负责大石窝镇域、
五侯35kV变电站、张房35kV变电站,电力供应。
11.6.2 负荷预测
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采用负荷密度法进行负荷预测。
大石窝镇中心区电力负荷预测表
用地分类 面积(hm2) 负荷标准(kW/ 负荷(kW) hm2) 居住用地 公建用地 产业用地 道路广场 对外交通 绿地 村庄建设用地 其他用地 合计 50.2 43 22 33.2 13.7 11.2 225 6.7 200 600 400 15 15 10 100 50 10040 25800 8800 498 205.5 112 22500 335 68290 规划期末,镇域用电负荷约为68MW,镇外单位用电负荷约26MW,镇域总用电负荷为94MW。其中,中心区用电负荷约为46 MW。110千伏变电站容载比取1.8,则远期大石窝镇变电站容量为170MVA。现状变电站不能满足供电需求。现状110千伏变电站为镇中心区及中心区周边镇外单位服务。
11.6.3 电源
规划在京昆高速公路北侧新建1座110kV变电站,规划建设2台5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总容量为100MVA,负责镇域北侧区域及周边镇外单位电力供应。
11.6.4 电网规划
对镇域供电系统进行并网,保证供电的安全。
规划中心区内电力电缆均应考虑入地,以美化城市景观。
11.7 电信邮政规划
11.7.1 现状
大石窝镇现有1个电信站,位于南尚乐,装机容量为1万门。规划区内电信线路均为架空电缆。
11.7.2规模预测
根据本次规划用地功能及相关控制指标,参照人口发展规模等因素,采用单位用地面积用户密度法,对规划区内市话用户预测如下:综合主线普及率法等其它相关预测方法,预测规划区内交换机总容量为2万-3万门,规划中按高限预留局所用地及管道规划,以低限值指导近期建设。
大石窝镇中心区市话用户预测表
用地性质 面积(hm2)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 产业用地 对外交通 道路广场用地 合计 11.7.3电信规划
43 50.2 22 13.7 33.2 1 下限 150 150 / / / / 上限 250 250 50 10 10 / 下限 0.65 0.75 0.11 0.01 0.03 1.55 上限 1.07 1.26 0.11 0.01 0.03 2.48 市话指标 用户数(万线) 保留南尚乐电信局,装机容量1万门。在中心区新建电信支局装机容量为2万门。以满足镇中心区及周边村庄用户的需求。今后电信线路建设中心区一律采用埋地铺设,采用固定交接区的交接箱方式接入用户线路。
11.7.4其它通信业务
随着社会发展,应不断配套完善移动通信、电视会议、微波等通信手段,在中远期为配合中国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逐步建立综合业务数字网和互联网,以满足社会各界对多媒体通信的需求。
11.7.5邮政规划
在中心区设邮政中心支局1座,统一管理镇域邮政业务。
11.8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规划
11.8.1现状
现状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均为架空敷设。 11.8.2有线广播电视规划
有线电视引自房山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在中心区建有线电视机站1座,与电信用地综合安排。
11.9 供热规划 11.9.1 现状情况
大石窝镇各村庄现状为分散式取暖,取暖方式主要为土暖气和小煤炉。中心区各行政单位依靠自有锅炉房供热,现有锅炉房由于容量及供热范围小,冬季空气污染较严重。
11.9.2 供暖原则
加大节能力度,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材料和技术并落实到管理措施中去,实现热源需求的低增长。继续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清洁能源供热。
对现有供热资源进行整合,提高供热设施规模,同时积极鼓励应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
近期整合供热资源,以大型燃煤锅炉房为主,取缔分散中小锅炉房,坚持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原则,凡是新建民用建筑、公用设施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都应采取集中供热。
11.9.3 预测供暖负荷
依据《北京市民用建筑市政能源规划指标》,住宅建筑取40w/m2,公共建筑采取50w/m2,工业取80w/m2。经计算,中心区总热负荷约为82MW,云居寺旅游设施服务区热负荷约为6MW。
中心区热负荷计算表 序号 用地名称 估算建筑面积 (万m2) 1 2 3. 合计 民用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80 24 48 40 50 80 32 12 38 82 供热指标 (w/m2) 热负荷 MW 11.9.4 锅炉房规划
依据相关环保要求,规划中心区实行燃气锅炉房集中供热,新建集中锅炉房位于中心区生活组团西南部,供热能力为82兆瓦,占地0.93公顷。服务于镇中心区及工业区供热。云居寺旅游设施服务区热负荷约为6MW,采用电力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