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要求和群众、官兵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统筹协调不够到位。总队机关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运转不够好,协调沟通不够及时,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现象。有时机关部门同一时间段部署任务太多太紧,没有充分考虑基层警力、物力和承受能力,在为基层减压减负,留足时间做实质性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上考虑比较欠缺,客观上造成基层的忙乱。二是分类指导不够明晰。在制定关系到全省消防部队建设大局的重大决策、计划方案和意见标准时,调研工作不够深入,没有更多地征求基层意见和建议,对地区差异性考虑得不是十分充分,在政策指导上存在 “一刀切”的现象,有的决策指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影响了工作质量。三是指导基层不够深入。党委成员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往往是听汇报、搞座谈、查资料、看装备的多,满足于业务工作的一般性指导,在面对面地了解官兵心声上做得不够,对官兵内心的所思、所想、所盼没有带着感情去倾听,去思考,对官兵的思想动态掌握不是很精准。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批评指责的多,出思路、教办法不够,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沟通协调,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解决基层部队难以解决的问题上力度还不够。四是从优待警仍有差距。总队党委一直高度重视从优待警工作,但是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在解决住房、福利待遇、家属就业、转业安臵、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上与官兵的期望仍有不少的差距,尤其是转业干部的安臵问题和
总队机关干部的住房、福利问题,官兵们对总队党委的期盼比较强烈。五是倾听群众意见不够经常。总队党委长期以来一直注重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尤其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新期待,但是,由于民意诉求渠道和反馈处理机制还不是十分完善,领导干部在深入群众当中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意见、宣传政策、掌握准确情况方面做得不够,尤其是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消防执法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教育引导偏多,警示惩处偏软。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总队党委统筹指导不够到位,地区差异没有充分考虑,分类指导不够,工作节奏过快,有时统得过死、抓得过细,造成基层压力较大,没有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和创造性,倾听基层呼声、体察基层困难、解决基层问题的力度还不是很大,一些官兵关注的问题在短时间内没有较好地解决。领导干部的作风还不够深入,对群众关于消防执法的意见建议研究不够透彻,应对措施的针对性还不是很强。
三、思路及对策
我们将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分析检查出来的问题,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海啸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考验,紧紧围绕省委“三促进一保持”的工作要求和公安部党委推进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部署,全力打造法治落实、责任驱动、规范高效、精干专业、信息主导、忠诚和谐的广东消防,推动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服务广东经
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面贯彻新《消防法》,全力打造法治落实的广东消防。一是加快配套法规建设。抓紧做好全省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制、修订工作,重点修订《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建立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请省厅修订出台《广东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推动公安派出所全面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在5月份集中开展“消防法宣传月活动”。提请省政府统一部署《消防法》宣传培训,协调综合治理、司法行政、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和公安部30号令、39号令、73号令等配套法规以及《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着力抓好“三项培训”,即:举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讲座,组织社会单位法人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开展“五长”(消防支队长、防火处长、大队长、中队长和公安派出所所长)培训。三是全面推动贯彻落实。按照省政府贯彻实施《消防法》有关部署,成立专门工作组,在推动消防责任落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强化应急救援职能、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等方面抓落实、求突破。重点抓好《消防法》宣贯“四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全省宣贯动员大会,自下而上组织一次全省各部门、各单位知识竞赛,提请省人大和省
政府法制部门开展一次宣贯工作检查,组织一次宣贯工作经验交流。
(二)全面强化社会化管理,积极打造责任驱动的广东消防。一是落实政府统筹领导责任。省、市两级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公共消防安全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成责任传递、逐级负责的消防管理体系。明年一季度对各地落实省政府《2007-2008年广东省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二是落实社会宣传教育责任。推动政府把“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消防站开放”“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作为“品牌工程”来抓,办好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专栏,加强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火灾防控软实力。三是落实公共安全服务责任。坚持不懈地推进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小”场所和“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着力抓好省政府确定的30个消防工作问题突出的镇街的挂牌整改。推动各级政府把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同步编制、实施,全面推开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三小场所”技防改造,进一步推动农村和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建设”。制定广州亚运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和工作标准,全力做好60周年国庆等重大活动以及重大节日的消防安保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四是落实消防经费保障责任。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消防部队经费保障的政策,理顺消防经费保障渠道,拓宽保障
范围,力争在人均业务经费、特种装备建设、从优待警专项经费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三)全面创新监管模式,全力打造规范高效的广东消防。一是推行“三分三定”监督管理模式。适应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改革新要求,修订《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制度汇编》,规范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推广中山支队工作经验,按照“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和“定人、定岗、定量”的要求,将社会单位与消防监督员一一对应,全面实行支队、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年内全面落实“三分三定”监督管理。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消防监督执法五大机制35项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技术、教育、服务等手段,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努力实现执法形式和执法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面落实网上审批,全面实行“阳光执法”,全部公开消防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积极开展“两案”(失火罪案件、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办理,依法加大火灾刑事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内外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追究以及“四个严禁”等制度规定,全程监督消防执法各个环节,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确保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三是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的要求,依法推动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建设,推行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服务管理。依托省消防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