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文化行政处理程序示意图
文化行政处理程序是指文化管理部门对违反文化行政秩序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作出行政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程序(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违法处理事实无争议的,当场进行行政处理 认定违法事实,处理的依据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同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依法处理,填写《文体行政<当场>处理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理决定可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作出处理决定3个工作日内,应将《文化行政当场处理决定书》副本报所属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一般程序:1、对违法事实需进一步调查取证的;2、 对违法事实有争议的;3、对作出行政处理的依据有争议的;4、对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5、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它情形。以上均适用一般程序。 询检抽鉴存证问查样定凭据、制,证登 、制作制制》记作作《作保现《《存 《,取询场鉴制问检证定作凭查意 笔《录记证见证》》录书据》》 保 制作《文化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送 文化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 制作《文化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于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同时告知其可在 15个工作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行政处理不停止执行。 对行政处理决定, 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可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已经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或已经依法强制 执行的案件,案件执行人员应填写《文化行政处理结案报告》 - 6 -
望都县文化行政许可流程图
申办单位(个人)进行文化经营许可申请
文管办进行初审,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意见 对于受理的,文管办在3日内派专人到经营现场查看 文管办提出初审意见,经局务会审核,报送市局 报送材料(条件)达标合格的,市局发相关内容的经营许可证 文管办将许可证发放给申办单位(个人) 申办单位(个人)办理所有证照,齐全后可以正式营业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