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
定义: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须是对要约的无条件接受,不得有实质性变更。承诺生效时,合同即订立。
累积投票与直接投票 直接投票:一股一票; 累积投票:每一股拥有与将当选的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并可以把所有这些票数集中投到其中意的人名下。
英美法中的欺诈(虚假陈述)
1、过错:欺诈是不真实表示的一种类型。如果做出欺诈性的不真实表示,通常应负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做出过失的不真实表示,一般负赔偿责任,但程度较轻;做出无过错的不真实表示,不负赔偿责任。
2、行为:欺诈必须是关于事实的不真实表示(事实vs主观见解) 欺诈必须是行为,沉默不构成欺诈,当然该原则存在例外。 3.因果关系:欺诈行为与被表示人的认识错误之间有因果关系。不真实的表述对相对人产生误导,使其基于认识错误而订立合同。
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效力
合同无效,可要求撤销合同,获得赔偿(有损失的)
英美法中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仅涉及私权,只有权利被侵害的当事方有权主张撤销。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错误、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等。
可撤销的合同经当事人撤销后丧失效力,当事人不撤销的,则有效。 撤销权属于当事人的私权。当事人有确认或否认合同效力的自主权。
中国法上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际公约里接受生效的原则
原则上采用“到达生效”的原则,但也有例外规定。
品质担保义务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 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①货物应适用于同类货物通常用途;
②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特定用途(除非买方不
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 ③符合卖方提供的样品;
④符合同类货物通用包装,或足以保全、保护货物的包装。
权利担保义务
① 卖方保证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 卖方保证对货物具有合法的权利,并保证货物上不存在担保物权。除非买方同意受此限制。
②卖方保证货物没有侵犯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1)该第三方限于卖方订立合同时知道或理应知道的第三方;
(2)依据买方营业地国家法律,或货物转售国的法律主张的知识产权。
国际公约里卖方权利担保义务的例外
① 买方非善意,已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方会对货物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请求; ② 卖方依据买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为买方制造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③ 卖方只有当其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其货物会提出工业产权方面的权利或请求时,才对买方承担责任。
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地点 P380
风险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等。 涉及意外事件发生时,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损失后果的问题。
承担风险后果的一方不因此而免除合同义务和责任,除非意外事件属不可抗力、或因对方的原因引起。 依据公约:
当事人约定优先:当事人约定适用贸易术语的,则按照贸易术语规定的风险转移的规则。
转移的后果——买方义务不免除:风险自卖方转移给买方后,买方对货物的灭失和损坏自行负责,并仍应付款。除非货物的损失是因卖方原因引起。 风险转移的时间
基本原则是,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例如,在采用FOB、CIF和CFR条件成交时,都是由买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货交第一承运人之时起,或在规定的交货地点交付时起,风险转移。
保留控制货物处分权的单据不影响风险转移,只是一种确保买方付款的手段。 风险转移的前提是“货物特定化”。 海上路货(floating cargo)
订立合同时,风险转移。如果客观情况需要,可提前至自货交承运人时。 但卖方非善意的,风险不转移。 其他情况(买方自行安排运输) 交给买方处置时,买方应提货时。
国际商法中“国际”的含义 跨越国界
默示的授权
指一个人以他的言词或行动使另一个人有权以他的名义签订合同,他就要受该合同的拘束,就像他明示地指定了代理人一样。
禁反言 P201
适用于受诺人对诺言发生合理信赖且基于信赖而行为的情形。
对赠与性的诺言如果能证明受诺人存在合理信赖及因信赖而发生实际行为、受有损失的,出于公平正义,该诺言具有约束力;
对合同义务的修改本应提供对价,但由于发生合理信赖及相应的实际履行行为,即使没有对价,修改也是具有约束力的。
要约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撤消
1、要约写明了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2、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已经基于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
股东的资格
股东是拥有公司股份者。
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企业或社会团体; 法律对股东的资格几乎没有什么限制。
英国法上违反条件、担保的后果
“条件”指合同中实质性的、重要的条款; “担保”指合同中次要的条款。
违反“条件”时,即可要求赔偿,也可要求解除合同。 违反“担保”时,可以要求赔偿,但不可要求解除合同。
对于“中间条款”:从违约的性质和后果判断对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要约的约束力(效力)上两大法系的差异,公约如何调和 在英美法下,要约人原则上有权撤销要约; 在大陆法下,要约原则上不可撤销。
一般而言,各国普遍承认以下是使要约失效的特定事由: ① 要约的有效期或合理期间已过; ② 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③ 受要约人提出反要约(做出实质性变更);
④ 要约人死亡或丧失能力(而受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已知道这种情况)。
愿意开公司还是合伙企业
分析各自的利弊,然后做出判断即可,这里以合伙为例。 对于合伙的好处:
1、设立手续较简单,费用较少;
2、可以集中更多资金和资源,建立更广泛的业务联系(相比个人企业); 3、每个合伙人都有参与管理的权利;
4、不是法人,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分利后纳税”原则; 5、无需公布财务信息,经营有较大的灵活性。 对于公司的坏处:
1、公司采用“先纳税后分利”原则,除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公司还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属于“双重纳税”;
2、公司设立的程序较为复杂,筹资难度大,管理较为复杂。
合同上行为的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法律后果
是否为要约,是否为承诺,合同有没有成立,法律后果是什么。类似于课堂上做过的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