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充分发挥上级工商部门对基层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密切监管工作衔接,发挥出整体监管效能。二是转变观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工商部门应根据“先照后证”的新形势,及时转变观念,改变以前重市场准入轻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管方式,将更多的力量放在后续监管中来,健全市场相关制度,完善市场监管措施,力求打开市场监管新局面。
五、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针对市场监管各部门协同配合不到位的问题,各级工商部门应重点理顺协调好各方关系,构建协同监管机制,使“先照后证”改革后各职能部门市场监管形成合力。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定期走访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安监、食药、公安、交通、文化、质监、住建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了解其他部门对改革后企业后续监管要求,争取相关部门对工商注册登记“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信息公示平台的桥梁作用,突破信息交换“瓶颈”,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使发现问题和有效处置问题达到有机结合,真正使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