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髋、桡骨小头等部位的脱位,骨质疏松,骨折,变形性颈椎病,颈椎不稳定,脊柱侧弯等。
53.脑瘫据运动障碍的性质分为:①痉挛型;②手足徐动型;③共济失调型;④混合型;⑤其他型别(弛缓型以肌力低下为主;震颤型;强刚型)
54.脑瘫根据肢体障碍的情况分型: ①单肢瘫:单个肢体受累,此型较少见;
②偏瘫:一侧肢体及躯干受累,经常上肢损害较重; ③三肢瘫:三个肢体受累;
④四肢瘫:四肢及躯干均受累,四肢严重程度相似; ⑤截瘫:双下肢受累明显,躯干及双上肢正常;
⑥双瘫:四肢均受累,双上肢及躯干较轻,双下肢受累重;
⑦双重性偏瘫:四肢均受累,但双上肢重,有时左右侧严重程度可不一 致。
55.脑瘫的早期表现:一般指对生后0~6个月或0~9个月间患儿的主要表现。①患儿易于激惹;②肌张力低下;③身体发硬;④反应迟钝;⑤大运动发育落后;⑥经常有惊厥发作。 56.原始反射:
①紧张性迷路反射(TLR); ②非对称性紧张性颈反射(ATNR); ③拥抱反射(MO); ④伸展象;
⑤手握持反射:刺激小儿尺侧手掌,引起手屈曲握住,正常而~3个月消失,过强反射或持续存在可见于痉挛性瘫或核黄疸,不对称见偏瘫、脑外伤;
⑥足握持反应; ⑦交叉伸展反射; ⑧躯干侧弯反射。
57.脑瘫康复的目的:是减轻致残因素造成的后果,尽最大努力改善功能,提高运动能力、语言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争取达到能接受教育和生活自理。
58.脑瘫儿童康复阶段的划分(强调早发现早治疗) ①婴儿初期训练;
②婴儿后期至幼儿期的训练; ③学龄前期的训练; ④学龄期的训练。
59.Seddon周围神经损伤类型:
①神经失用;②轴突断裂;③神经断裂。
60.神经干击试验(Tinel征):在神经损伤和神经再生的判断方面有一定的临床价值,此方法简单易行。在神经断裂后,其近侧断端出现再生的神经纤维。开始时无髓鞘,如神经未经修复,即使近段已形成假性神经瘤,叩击神经近段断端,可出现其分布区放射性疼痛,即Tinel征阳性。61.桡神经损伤原因:桡神经损伤多见于肱骨干下部骨折,或有移位的肘部骨折,神经可被骨折端刺伤或嵌入骨折两个端之间致伤。桡骨头脱位可引起桡神经深支麻痹。此外可见于刀刺伤、枪弹伤和手术误伤。 62.绕神经损伤评定要点:绕神经损伤后,因前臂伸肌群麻痹,出现垂腕、垂指畸形。腕关节不能背伸,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的掌指关节不能伸直,拇指不能伸直,手背桡侧皮肤感觉障碍,桡神经如发生高位损伤因肱三头肌麻痹而致肘关节不能主动伸直,并有垂腕、垂指畸形。如发生桡神经深支损伤,因桡侧腕长、短伸肌正常而不发生垂腕畸形,只发生垂指畸形。
63.正中神经损伤原因:高位正中神经损伤常和并于臂丛神经损伤,在臀部、肘部、前臂和腕部多由于切割伤、辗轧伤枪弹伤、骨关节损伤和因骨折处理不当造成的缺血性损伤,亦常合并尺神经损伤。
64.正中神经评定要点:正中神经于肘以上无分支,如正中神经于肘关节上的损伤,则其支配的前臂肌群的部分内在肌发生麻痹。尺神经支配的尺侧腕屈肌正常,当令患者手握拳时,则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可屈曲,而食指和拇指不能屈曲且腕关节呈现尺侧屈曲的典型畸形。大鱼际肌群中的拇短展肌麻痹,拇指不能屈曲。腕部正中神经损伤,其临床表现呈现拇指不能做涨侧外展,手桡侧3个半手指的皮肤感觉减退,实体感觉消失,单一神经支配区的食指末节,其浅、深感觉缺失。
65.尺神经损伤原因:高位尺神经损伤常由于臂丛神经损伤时累及该神经,在上臂肘部、前臂和腕部多为切割、刺伤、枪弹伤、或肘部骨折造成,也可由靠近肘管处的骨质增生、畸形造成创伤性尺神经炎引起。 66.尺神经损伤评定要点:
1)肘关节以上的尺神经损伤,因尺侧腕屈肌和指深屈肌的无名指和小指部分麻痹。临床检查当令患者做尺偏屈腕时可发现尺侧腕屈肌无收缩,无名指和小指的指深屈肌虽然麻痹,担忧与它们的指深屈肌腱与正中指深屈肌腱有腱的联系,仍可做手指末节屈曲,如将无名指、小指及其他的手指的近侧关节固定于伸直位,再令患者屈曲无名指或小指末节时,将发现其肌力明显减弱或消失。
2)由于小指展肌和掌、背侧骨间肌麻痹,党手指完全放平时,手指的外展和内收功能丧失。
3)由于小鱼际肌、第三与第四蚓状肌和所有骨间肌发生麻痹,无名指和小指因受正常的屈、伸指肌的牵拉,造成掌指关节过伸、指间关节屈曲,呈现典型的爪形指畸形。
4)Froment征阳性。
5)小指和无名指尺侧感觉障碍,小指中、末单一神经支配区感觉缺失; 6)肌电图检查有助于确定判断。
67.坐骨神经损伤的评定要点:坐骨神经损伤后对下肢功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取决于神经损伤的部位。如坐骨神经于梨状肌下缘处损伤,则股后侧肌群,小腿和足部的肌肉全部麻痹,不能屈膝,足和足趾的运动完全消失。消退外侧及足部感觉缺失。如坐骨神经于股中、下部,因腘绳肌肌末未完全受损,屈膝功能仍可保存。
68.胫神经损伤评定要点:胫神经损伤对小腿足部的影响取决于损伤部位。
1)胫神经于腘窝部损伤,因小腿屈肌和足部屈肌麻痹,临床表现为足不能跖屈、内收。由于腓肠肌及腘肌麻痹可使屈膝力量减弱;
2)足部内在肌麻痹,足趾不能跖屈、内收和外展,足趾呈现爪形畸形; 3)胫神经损伤如果发生于小腿下部,则只发生足部运动障碍。 69.腓总神经损伤评定要点:
1)腓总神经损伤后,因小腿部伸肌中的胫前肌麻痹、足外翻肌的腓骨长、短肌麻痹,患足呈现内翻下垂,不能背屈及外翻;
2)由于趾长、短肌及踇长、短伸肌麻痹,患足的足趾屈曲畸形,不能伸直;
3)单纯腓浅神经损伤,因腓骨长、短肌麻痹使患足呈现内翻足畸形,患足不外翻;
4)单纯腓深神经损伤,因胫前肌,趾长、短伸肌,踇长、短伸肌麻痹,患足呈现下垂、稍外翻、足趾屈曲畸形,不能背屈及内翻,足趾不能伸直;
5)小腿前外侧和足背感觉障碍。
70.骨折的类型:
1)根据骨折原因分类:①创伤性骨折;②疲劳性骨折;③病理性骨折; 2)根据骨折程度分类:①不完全骨折;②完全骨折; 3)根据骨折处是否与外界相连:闭合性骨折;②开放性骨折; 4)根据骨折端的稳定程度:①稳定骨折;②不稳定骨折。
71.骨折的早期并发症:①休克;②脂肪拴塞综合征;③内脏器官损伤;④重要血管损伤;⑤周围神经损伤;⑥脊髓损伤;⑦骨筋膜综合征。 72.骨折的康复评定:
1)骨折后引起的功能障碍: ①患肢功能丧失;②肌肉、肌腱、韧带和关节囊等软组织损伤,大致瘢痕粘连关节、肌肉挛缩;③废用性肌肉萎缩、关节僵硬和骨质疏松;④卧床引起的心肺功能水平下降; 2)评定内容:①关节活动范围(ROM)测定;②肌力评定;③肢体周径和长度测定;④步态分析;⑤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⑤长期卧床者,特别是老年患者,应注意对心肺功能的检查。
73.骨折的康复治疗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愈合期;第二阶段:恢复期。
74.膝骨关节晨僵≤30min;类风湿晨僵≥30min。
75.截肢:是截除没有生机和/或功能及因局部疾病严重威胁生命的肢体。 76.截肢的适应症:①外伤性截肢;②肿瘤截肢;③血管病性截肢;④糖尿病性截肢;⑤先天性畸形截肢;⑥感染性截肢;⑦神经性疾病截肢;⑧烧伤、冻伤后肢体坏死截肢。
77.截肢不仅是骨科医生的任务,需要多个科室综合。
78.残肢条件:残肢为圆柱的外形、适当的长度、皮肤、和软组织条件良好、无畸形、关节活动不受限、肌肉力量正常、无残肢痛或幻肢痛等。
79.截肢技术的改进:①皮肤处理;②肌肉处理;③神经处理(较大的神经干在切断时将残端用丝线结扎);④骨骼处理(禁止骨膜剥离过多)。
80.截肢手术后残肢处理:①正确放置残肢体位;②硬绷带包扎的应用;③手术后即刻临时假肢的应用;④弹力绷带的应用;⑤残肢的运动训练。
81.儿童截肢的特点:
①儿童要比成人采取更保守的方法,尽可能保留残肢长度,关节离断和临近骨骺部位保留;
②长骨干截肢端的过度生长,与近端的骨骺生长无关,骨过度生长的长度在每个截肢儿童的差异很大,大约有8%~12%的患者需要进行一次或多次残肢修整手术;
③截肢后残肢的耐压和耐摩擦能力要比成人强得多,中厚层皮肤游离植皮比成人更容易提供永久的皮肤覆盖。肌肉固定术对骨远端有损伤,可能造成骨端的过度生长。
82.截肢后早期并发症:①出血和血肿;②感染;③皮肤坏死;④溃疡和窦道。
83.髋关节置换术油种危险而应避免的体位:①髋关节屈曲超过90o;下肢内收超过身体中线;③伸髋外旋;④屈髋内旋。
84.关节置换术后肌肉训练:离心收缩抗阻运动比向心性收缩更符合生理需求。其次,抗阻训练可采用渐进抗阻,此训练是指抗阻运动强度逐渐增加的运动锻炼方式。
85.手的休息位: 在正常的情况下,当手在用任何力量时,手的内在肌和外在肌在肌张力处于相对平衡状态,这种手的自然位置称为“手的休息位”
。手的休息位是,腕关节微背伸约10o~15o,并有轻度尺偏。手指的掌指关节及指间关节及呈半屈状态,从示指到小指,越向尺侧屈曲越多。 86.手的功能位:手在这个位置上能够很快地做出不同的动作。如张手、握拳或捏物等,便于更好地发挥功能。手的功能位是腕背伸约20o~25o,拇指处于对掌位,掌指及指间关节微屈。其他手指略分开,掌指关节及近侧指间关节半屈曲,远侧指间关节微屈曲。
87.肢体周径的测量:可以检查肢体有否肌肉萎缩、肿胀程度等情况。 88.肢体体积测量可以评价手的大小变化。
89.关节活动度的测量方法:测量方法是用MP关节、PIP关节、DIP关节的主动屈曲角度之和减去各关节主动伸直受限角度之和,即为TAM。 90.屈曲角度(MP+PIP+DIP)-伸直受限角度(MP+PIP+DIP)=TAM 91.熟语
1)顶椎:侧凸中旋转最显著偏离中轴线最远的椎体; 2)端椎:位置最高或最低,对于凸侧凹侧斜度最显著的椎体。 92.心电运动试验:旨在通过分级运动的方式,充分调用心血管理储备力,诱发相应的生理和病理表现以确定最大的心脏负荷能力;通过运动检测,了解患者运动的安全性。这是心脏康复训练最常用的评定方式,也是协助康复方案制定的重要基础。
93.冠心病Ⅰ期康复治疗目标:低水平运动试验阴性,可以按正常的节奏连续行走100~200m或上下1~2层楼而无症状和体征。运动能力达到2~3METs,能够适应家庭生活,使患者理解冠心病的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在心理上适应疾病的发作和处理生活中的相关问题。
94.康复治疗方案:以循序渐进地增加活动量为原则,生命体征一稳定,无合并症时即可开始。康复治疗方案很多,其基本原则是根据患者的自我感觉,尽量进行可以耐受的日常活动。
95.冠心病Ⅱ期康复的机制:设立Ⅱ期康复是基于心肌梗死疤痕形成需要6周左右的时间。
97.Ⅱ冠心病期康复治疗目标:逐步恢复一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包括轻度家务劳动、娱乐活动等。运动能力大到4~6METs,提高生活质量。对体力活动没有更高要求的患者可停留在此期。
98.冠心病Ⅱ期治疗方法:室内外散步,医疗体操,气功,家庭卫生,厨房活动,园艺或在临近区域购物,作业治疗。强度为40%~50%HRmax,活动时间RPE不超过13~15。
99.冠心病期运动处方运动合适的年龄预算方式: 靶(次/分)-170(180)-岁(年龄)
100.缩唇呼吸作用:增加呼气期肺泡内的压力,防止小气道过早陷闭,有利于肺泡的气排出。
101.缩唇呼吸方式:呼气时将嘴唇缩成吹笛妆,气体经缩窄的嘴唇缓慢呼出,同时收缩腹部。吸:呼=1:2或1:3
102.膈肌呼吸(腹式呼吸)作用:深而缓的膈肌呼吸可以使呼吸阻力下降,潮气量大,死腔气比减少,气体分布均匀,使通气/血流比失调而得到改善。
103.膈肌呼吸的方式:患者平卧,腹部置一沙袋,平静呼吸,吸气时令腹部膨起,持续2秒,呼气时令腹部下陷,持续4秒,如此反复,持续进行10~15分钟,每日2~3次。呼吸时间比2:4。
104.静脉血糖尿病测定:空腹血糖(EPG)<6.0mmol/L(110mg/dl)为正常,6.0-7.0mmol/L(110-126mg/dl)为空腹血糖过高(IFG),
≥7.0mmol/L(126mg/dl)为糖尿病。空腹的定义是8小时没有热量摄入。
105.糖尿病运动强度可选用公式计算靶心率:
靶心率=安静心率+安静心率×50%。有条件可考虑使用METs和RPE来计算运动强度。 PS:
1.脑血管疾病的康复原则:
①尽早进行:病人神智清楚,体征平稳,48小时后即可进行康复治疗;
②实质是\学习、锻炼、再锻炼、再学习\,调动剩余脑组织的重组、再建、要求病人理解并积极投入;
③全面康复:除运动康复外,尚应注意言语、认知、心理、职业与社会康复;
④康复与治疗并进; ⑤重建正常运动模式; ⑥重视心理因素; ⑦预防再发; ⑧合理用药; ⑨坚持不懈。
2.颅脑损伤的康复:(行为恢复过程中的康复治疗)
1)躁动不安的康复处理:在适当镇静药物的前提下,排除引起躁动不安的一些因素,减少环境中的刺激因素,允许患者一定程度的情感宣泄,避免患者伤人或自伤; 2)异常行为的康复:
①一致性原则;
②给予适当鼓励,向正常行为看齐; ③让患者清楚行为造成的影响,吸取教训; ④建立责任感,控制不良行为; ⑤激发兴趣和积极性; ⑥适当改变环境,让患者舒服; ⑦减少刺激;
⑧将患者的注意力从挫折原因中引开。 3.脊髓损伤的康复治疗: 1)早期康复训练:
A急性不稳定期(卧床期):
①床上ROM训练;②床上肌力加强训练;③呼吸功能训练;④膀胱功能训练;⑤床上体位变换训练; B急性稳定期(轮椅期):
①ROM训练和肌力加强训练;②膀胱功能训练;③坐位平衡训练;④斜台坐立训练;⑤轮椅使用训练;⑥初步转移训练,初步生活自理训练;⑦C6以下:进食、洗漱、穿衣;⑧C8以下:进食、洗漱、穿衣、排便。
2)中后期康复训练:
1)四肢瘫(T1以上损伤):①肌力加强训练;②耐力加强训轮椅活动;③上肢支具;④自助具训练;⑤轮椅活动;⑥轮椅操纵训练; 2)截瘫(T2):①肌力加强训练;②耐力加强训练;③操纵训练;④下肢支具应用训练;⑤治疗性站立;⑥步行训练(T1~T12);⑦功能性步行训练(L1~L4) 4.脑瘫康复的目的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