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扣件紧固力矩为:40-50N.m,不大于65 N.m。抽检安装数量的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6.3.4、对脚手架检查验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七、脚手架拆除
7.1、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7.2、拆除顺序应由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7.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再拆除。
7.4、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运至指定位置,严禁抛扔。
7.5、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码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 八、安全措施及成品保护
8.1、脚手架荷载不得大于2KN/M2。
8.2、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8.3、拆除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必须戴上安全帽,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穿好防滑鞋,严禁酒后操作。在拆除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8.4、拆除时在拆除部位下方设“危险禁区”的字样,设专人站岗,将所有能通入脚手架的孔、洞、窗口封严,以防人探视、行走发生意外。
8.5、拆除脚手架的钢管扣件时,严禁抛、扔、砸扣件,短钢管放至楼内要有专人接送,严禁扔钢管、扣件,以防砸坏楼内地面。
8.6、拆除脚手架时,对已做完的墙面面砖、铝合金窗框、干挂石材等,严禁磕、碰、撞、砸、刮。
8.7、施工作业中禁止随意拆改各个部件,如必须要改动,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批,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