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2)

2019-09-01 18:36

表2.1-1 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敏感点 程庄 魏庄 环境 空气 徐大庄 王庄寨 孙楼 小徐庄 地表水 地下水 声环境 沱河 浍河 保护目标特征 方位 NE NW NW WNW SW SE 户数(人数) 距离(m)310 123户415人 600 1100 1300 320 1200 153户625人 156户520人 380户1304人 115户452人 150户523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环境功能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 厂址周围20km2范围内的地下水 项目厂界 图2.1-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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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SO2、NO2、TSP日均及小时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程庄和王庄寨PM10均存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主要是由于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干燥多风所致;各监测点H2S、NH3小时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表水体大曹沟和浍河COD、NH3-N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功能要求,沱河在评价区域河段的连续监测结果COD和NH3-N全部达标,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厂址区域各地下水监测点中,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表明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较好。

项目厂址东、西、南、北四个厂界昼、夜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产生的二次污染有对运输车辆、周转箱以及贮存间的清洗消毒产生清洗消毒废水、混合破碎产生废气、医疗废物处理最终产物消毒残渣和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膜、噪声等。

(1)废气

医疗废物破碎消毒过程中进料口有含有恶臭气体的废气排放,工程在进料口设置密闭集尘罩,使废物破碎消毒在密闭负压中进行,废气通过二级过滤净化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NH3、H2S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针对消毒处理车间的无组织恶臭气体,消毒车间设置300m防护距离,根据平面布置情况,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最大设防距离分别为:280、270、280、215m。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均将送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采用“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72m3/d,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0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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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为节约用水同时减少废水排放,评价建议,处理后达标的废水分别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消毒液调配用水、道路喷洒用水,以及车辆、周转箱、消毒车间、冷藏库消毒后的第一遍清洗用水。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的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全厂废水可全部回用不外排,另设一处容积为15m3的回用水池,可满足全厂废水4d的储存量,以防回用过程中出现事故等问题,回用水池可兼作污水处理站的事故水池。

针对初期雨水,建设一处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初期雨水分批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3)噪声

针对各高噪声设备将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破碎消毒系统后排出的废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恶臭气体处理过程中更换的废过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过滤膜按未处理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的废渣可以作为一般生活垃圾直接进在建的永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

评价要求本项目应根据本处理装置可处理的医疗废物类别进行处理,本装置不适宜处理的人体器官、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各医疗机构在产生源头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别装箱,本项目只收集适于其工艺处理的废物;废弃的人体器官由各医疗机构自行送至永城火葬场进行火化处置;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产生量小,各医疗机构定期将其送往河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最终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防范措施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全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如果发生风险事故,则会有可能造成疫病的流行等后果,对人体健康、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影响将产生严重的危害。因此,必须重视潜在的风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8—2005)中对工程运行理的要求,避免事故发生,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和“最大化减少风险损失”。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外排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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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浓度可达标;本项目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车间、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较大影响;消毒残渣是无害化的医疗废物,送垃圾填场填埋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厂界噪声可达标。

4 公众参与

本项目环评过程中按照《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文)中要求,建设单位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发布了两次公告、在《今日永城》报纸上进行了公示。发放了200份公众参与调查表,并召开了一次公众参与座谈会。

4.1 第一次公示

在确定了项目评价单位之后,建设单位于2012年12月21日在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基本情况发布了第一次公告,公示内容如下:

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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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由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开展该项目的公众参与活动。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用干化学消毒法处理永城市的医疗废物,设计处理规模3吨/天。建设地点位于永城市十八里镇程庄以西,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3803706876 e-mail:110153192@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穗工 e-mail:hneia@126.com 联系电话:0371-66309371 传真:0371-6630936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资料研读,现场初步调查,编制工作方案;进行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及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编制各专题工作内容;汇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选址是否满意;2、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存在哪些环境问题;3、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4、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参与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4.2 第二次公示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完成之后,建设单位于2013年3月8日在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附近的程庄、魏庄、孙楼及时公示了本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评价结论。公示内容如下:

第二次公示期间也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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