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永城市原属商丘市管辖,2011年6月1日起成为省直管县试点县(市)之一。近年来永城市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了相应发展,随之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永城市区的医疗废物现在收集后送往140公里外的商丘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长距离运输不仅处置成本高,而且也增加了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加之永城成为直管县之后,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也不再归属商丘市。因此,在永城市建设一座规范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是十分必要的。
在此背景下,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拟在永城市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建设,处理规模3吨/天,处理工艺为干化学消毒法工艺,处理对象为永城市区及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项目选址位于城市规划区以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干化学消毒处理系统一套,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办公楼等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占地14.5亩,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行产生的二次污染主有对运输车辆、周转箱以及贮存间的清洗消毒产生清洗消毒废水、混合破碎产生废气、医疗废物处理最终产物消毒残渣、机械噪声等。
(1)废水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对运输车辆、周转箱以及贮存间的清洗消毒产生的清洗消毒废水,废水产生量为3.72吨/天。本项目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将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医疗废物破碎消毒过程中进料口有含有恶臭气体的废气排放,工程在进料口设置密闭集尘罩,使废物破碎消毒在密闭负压中进行,废气通过二级过滤净化除臭后排放。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外排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厂界浓度可达标。
(3)噪声
- 10 -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有:破碎/粉碎机、加药泵、水泵等设备,采取消音、减振、隔声设施后,噪声值在80分贝以下。
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破碎消毒系统后排出的废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恶臭气体处理过程中更换的废过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过滤膜按未处理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的废渣可以作为一般生活垃圾直接进永城市在建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后送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规模10吨/天,处理后的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不外排。
(2)废气
医疗废物破碎消毒过程中进料口有含有恶臭气体的废气排放,工程在进料口设置密闭集尘罩,使废物破碎消毒在密闭负压中进行,废气通过二级过滤净化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硫化氢和氨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针对消毒处理车间无组织恶臭气体,消毒车间设置300米防护距离,根据平面布置情况,东、南、西、北四个厂界最大设防距离分别为:280、270、280、215米。
(3)噪声
针对各高噪声设备将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破碎消毒系统后排出的废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恶臭气体处理过程中更换的废过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过滤膜按未处理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的废渣作为一般生活垃圾送永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针对永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尚在建设之中的实际情况,评价要求在处置中心内建一处240平方米的临时堆场,以防生活垃圾填埋场不能在本项目运行前建成,待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后临时堆存的消毒残渣运出,之后堆场覆土绿化。
- 11 -
评价要求本项目应根据本处理装置可处理的医疗废物类别进行处理。本装置不适宜处理的人体器官、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各医疗机构在产生源头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别装箱,本项目只收集适于其工艺处理的废物;废弃的人体器官由各医疗机构自行送至永城市火葬场进行火化处置;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产生量小,各医疗机构定期将其送往河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最终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选址符合永城市和十八里镇总体规划要求,同时满足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的选址要求。
(3)项目采取严格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4)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永城市政府网站(www.ycs.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链接,同时,也可到永城市十八里镇七里店村委会查阅,若需要补充信息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联系索取。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3803706876 e-mail:110153192@qq.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穗工 e-mail:hneia@126.com 联系电话:0371-66309371 传真:0371-6630936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①对项目选址、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 12 -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4.3 报纸公示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完成之后,建设单位于2013年6月20日在《今日永城》报纸上发布了项目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同时提供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询方式。
报纸公示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工作日,公示期间也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4.4 公众参与调查表
本次公众参与中发放调查表工作采取入户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建设单位会委托村委会协助发放并回收,共调查200份。征询对象统计结果见表4.4-1。公众参与意见征询结果见表4.4-2。
表4.4-1 征询对象统计结果
村庄 程庄 魏庄 孙楼 与厂址相对位置及距离 NE 310m NW 600m SW 320m 合计 受调查人数(人) 72 70 58 200 所占比例(%) 36 35 29 100
- 13 -
表4.4-2 公众意见征询统计结果
问题 您对目前当地的环境现状满意吗? 选项 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了解 您是否了解医疗垃圾及其危害? 一般了解 不了解 您对医疗垃圾集中处置方法的态度 支持 反对 无意见 环境空气 希望本项目重点做好哪方面的环保工作 水 噪声 其它 同意 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 反对 无所谓 同意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反对 无所谓 数量(人) 160 40 0 132 67 1 142 0 58 84 42 69 5 148 0 52 126 0 74 比例(%) 80 20 0 66 33.5 0.5 71 0 29 42 21 34.5 2.5 74 0 26 63 0 37 项目处在农村地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80%的被调查对象对当地的环境现状满意;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基本上所有受调查人员医疗垃圾及其危害均有所了解;71%的被调查对象对医疗垃圾实行集中处置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42%的被调查人员希望本项目重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希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的占34.5%,希望做好水污染防治的占21%;74%的被调查人员同意本项目选址,无反对意见;63%的调查人员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4.5 公众参与座谈会
建设单位于2013年3月23日在项目所在地十八里镇七里店村委会召开了公众参与座谈会。主持单位为建设单位,参加人员有评价单位、附近村民代表。
会议由建设单位首先介绍了项目名称、规模、采用的工艺等,然后评价单位全面介绍了本项目选址的情况、永城医疗废物处置的现状、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及本项目环评进展情况,使与会人员对本项目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