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基本直接费中的人工费×39.75%。
(二)间接费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施工机构转移费 其中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1.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企业基本管理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
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1)企业基本管理费
企业基本管理费:基本直接费中的人工费×35.54%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各单位工程工资总额×当地劳保费率 其中:各单位工程工资总额=基本直接费中的人工费×1.97
当地劳保费率是指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障机构颁布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之和。 (3)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基本直接费中的人工费×14.9%。 2.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基本直接费×1.0%。 3.施工机构转移费
施工机构转移费=基本直接费中的人工费×费率(见表6-2-6)
表6-2-6 变电安装工程施工机构转移费费率(%)
电压等级 费率 220kV及以下 15.69 330kV 13.62 500kV 12.46
(三)利润
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7%。 (四)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税率按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计算。
三、设备购i费的计算方法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设备原价
设备原价按合同价或设备信息价计列。设备原价是指不包括运杂费的产地采购价
(二)设备运杂费
根据《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的规定,设备运杂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主变压器运杂费的计算方法
主变压器运杂费=铁路、水路运杂费+公路运杂费=主变压器原价×(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公路运杂费率) 其中:
(1)铁路、水路运杂费率的取定原则:运距在1OOkm及以内,费率为1.5%;超过100km 时,每增加100km,费率增加0.25%,不足1OOkm者,按1OOkm计算。
(2)公路运杂费费率的取定原则:运距在50km及以内,费率为1.06%;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O.5%,不足50km者按50km计算。若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直达现场,则公路段运杂费按0.5%计算。
注:以上费率中均不包括因运输超限设备而发生的桥涵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而发生的措施费用。 2.其他设备运杂费的计算方法
其他设备运杂费=铁路、水路运杂费+公路运杂费=其他设备原价×(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公路运杂费率) 其中:
(1)铁路、水路运杂费率按表6-2-7中的费率取定。
表6-2.7 变电工程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费率(%)
序号 适用地区 费率(%) 3.5 4 湖北 3 陕西、江西、福建、四川、重庆 5 1 上海、天津、北京、辽宁、江苏 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湖南、2 内蒙古、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宁夏、甘肃(武威及以东)、4 海南 5 新疆、青海、甘肃(武威以西) 6 西藏 7.5 具体测算 6
(2)公路运杂费率的取定原则与主变压器公路运杂费率的取定方法相同。 四、其他费用的计算方法
其他费用=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其他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建设场地征用费+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余物拆除清理费 1.建设场地征用费
建设场地征用费按批准的土地征用数量及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2.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补偿标准计算。 3.余物拆除清理费
计算标准按表6-2-8规定的方法计算。
表6-2-8 余物拆除清理费费率(%)
项 目 名 称 建筑 一般砖木结构 工程 混合结构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 (1)有条件爆破的 建 筑 工 程 (2)无条件爆破的 临时简易建筑 金属结构 (1)拆除后金属结构能和用 (2)拆除后金属结构不能利用 计算公式 新建造价×费率 新建造价×费率 新建造价×费率 新建造价×费率 新建造价×费率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费率(%) 1O 20 20 30~50 8 55 38 (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安 装 工 程 锅炉炉墙、金属结构及工业管道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机务设备 电气设备 送电线路及通信线路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新建造价×费率 新建造价×费率 45 32 55 72 15 6 铁路 铁道上线 工程 铁道下线
注
a.新建造价按当地现行综合造价;
b.费率中不包括运距超过5km以上部分的渣土运杂费;
c.安装直接工程费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
(二)项目建设管理费
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前期工程费+设备成套服务费+备品备件
购置费+工程保险费
表6-2-9 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费率(%)
电压等级(kv) 新建费率 扩建费率 220及以下 3.06 1.99 330 2.21 1.43 500 2.00 1.30 1.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
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标书编制费 (1)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
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见表6-2-9)
(2)标书编制费
标书编制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费率(见表6.2.10)
表6-2-10 变电工程标书编制费费率(%)
电压等级 费率 330 kV及以下 0.5 500kV 2.00
2.前期工程费
按勘察设计费的12%计列。
电力建设标准化(施工标准、勘察设计标准)编制管理费按勘察设计费的1.5%计列。 3.设备成套服务费
设备成套服务费=设备购置费×0.5%。 4.备品备件购置费
备品备件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费率(见表6-2-11)
表6-2-11 变电工程备品备件购置费费率(%)
电压等级 费率 220kV及以下 0.30 330kV 0.25 500 kV 0.25
5.工程保险费
(1)成套进口设备项目,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计列。 (2)国产设备保险费由基本预备费支付,不再单独计列。
(三)建设项目技术服务费
建设项目技术服务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工程监理费+设备监造费
1.研究试验费
根据工程项目及有关单位提出的项目和费用计列。 2.勘察设计费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0号文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3.设计文件评审费
(1)初步设计评审费,按设计费的2.2%计列。 (2)施工图文件审查费,按设计费的1.5~2.0%计列。 4.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见表6-2-12)
表6-2-12 变电工程监理费费率(%)
电压等级(kV) 费率 110 5.50 220 3.60 330 3.30 500 3.00
注
1.采用国产设备按本办法执行;成套进口设备项目,按本标准乘1.1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