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教函〔2009〕33号
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文体局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教育文体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教育文体系统各单位的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质量,现就做好2008-2009学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教育文体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2006年、200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二、考核要求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表评语栏中反应师德考核分数和结论。
2.考核做到标准公开、办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各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马教文体[2004]17号文、马教函[2005]19文号及有关职评文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坚持实行领导评与群众评、平时评与期末评、定性评与定量评相结合的原则。
3.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
(1)借用人员:本系统借用的用人单位考核;外系统借调由借用单位向其原单位提供情况,由原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2)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时间
各校考核安排在6月10日至7月31日进行,8月10日前各校(单位)将考核工作相关表册和总结交局人事股。
四、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优秀”人数不得突破教育文体局下达的指标控制数(“优秀”指标控制数附后),尽量向一线人员倾斜。补缺晋升花名册中级以上职务推荐,必须按学校职称结构比例空缺岗位1:2比例推荐,多报的不予受理。
3.凡不参加考核、考核为“不定等次”和“不合格”的人员,学校均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4.各校特岗教师、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单独填写考核花名册和统计表。
5.各类考核表册统一用A4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考核花名册(按职称由高到低分类造)、考核统计表、优秀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交人事股二份;补缺晋升花名册、考核总结(总结要附优秀、合格人员名单)一式二份,交人事股一份。
6.以上表册(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和总结(word文档)一并报盘。
7.特岗教师考核要求填写“特岗教师考核表”一式三份,考核结束后交教育文体局审核盖章后,返学校存一份,个人档案存一份,教育文体局存一份。
附 1:2008-2009年度各校“优秀”指标控制数 2: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 3: 考核相关表册
二○○九年五月十日
附1:
2008-2009年度教育系统各单位优秀指标控制数 单 位 进修校 马边中学 张坝中学 职业中学 建设中学 劳动中学 荍坝中学 民主中学 荣丁中学 下溪中学 大院子中学 三河口中学 苏坝中学 民建小学 民族小学 城北幼儿园 城南幼儿园 指 标 2 12 11 4 3 2 3 3 6 6 3 3 4 6 5 1 1 单 位 光辉小学 光明小学 劳动小学 水碾坝小学 石梁中学校 荣丁小学 下溪小学 雪口山中小学 镇江庙小学 大竹堡小学 温水凼小学 荍坝小学 靛兰坝学校 民主小学 老河坝学校 苏坝小学 羊坝小学 指 标 9 9 10 7 3 10 10 6 2 2 1 4 7 7 5 6 4 单 位 袁家溪小学 沙腔小学 烟峰小学 白家湾小学 二坪小学 高卓营小学 永红小学 铁觉小学 三河口小学 先家普小学 瓦候库小学 梅子坝小学 涉水坝小学 电教站 文化馆 合计 指 标 3 2 3 2 1 3 2 2 3 1 1 1 1 1 1 204
附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总则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机关单位和依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工勤人员参照此办法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范围、对象是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单位中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见习期、试用期内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未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其它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一级考核一级、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要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任期目标的工作情况为主要内容,对政治条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 ① 政治条件。主要包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的情
况;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情况;以及各专业试行条例规定的其他政治要求的情况。 ②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工作作风及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③ 工作业绩。主要包括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项目、数量、质量、效率、效益、获奖、推广应用等情况以及是否达到本岗位职责或任期目标规定的要求。 ④ 业务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等情况。 ⑤ 学识水平。主要包括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外语或古汉语、医古文水平提高情况;学术交流、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和国内外学术界的评价意见及引用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德、勤的内容和标准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能、绩的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技能)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必须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0%,不超过15%。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时间为5-7天。 1、管理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团结协作,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大,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