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说明质量原因所在,不得隐瞒 物资总库必须及时将质量异议反馈单送物资供应部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每推迟一天处罚10元 物资供应部、物资总库必须及时处理质量异议,并于15天内答每推迟一天处罚10元 复, 备件、材料的库存及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备件损坏 质量问题是使用单位造成的 质量保证时间未到,二级单位隐瞒不报 健全关键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明细和技术档案台账 日常检查台账完善或更新及时 设备隐患整改和事故台账完善,更新及时; 关键设备 设备点检,润滑到位,现场清洁;台账完善,更新及时; 各类报表、总结(报告、评估、措施等)上报及时; 设备运行状况等相关信息(包括设备停、开机时间,事故故障原因,设备维修及整改进度)传递及时; 严格执行《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环保设备同步运行率≥98.3%, 环保设备的停机、开机时间及原因未及时上报。 环保设备停机提前2天办理停机审批手续 环保设备 环保设备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停机 环保设备未严格按照定检定修计划执行 环保设备定检定修未按计划时间完成 环保设备计划外停机视为故障停机 环保设备出现隐患,除尘效果下降。 安全经济运行分析活动未按规定进行 电气设备 隐患与缺陷管理是否到位 未按照标准化作业执行操作 按照原值处罚相关单位100~300元 处罚300~500元 处罚300~500元 违规一次,处罚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100~1000元 未完成指标处罚200-500元 每次处罚50元 未按规定执行每次处罚50元 擅自停机每次处罚500元 每次处罚100-200元 每超时1小时处罚100元 故障停机20元/小时 整改不及时,每次处罚200元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因电气控制线路或电机维护保养不到位影响生产系统 应急抢修、计划检修配合不力 特种设备台账、技术档案未做记录或未按时更新。 特种设备检查、检验中发现设备安全隐患。 新安装、改造、维修停用未向设备管理部提出申请报告。 未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定检工作安排,对定检工作配合不力影响检验工作进度。 生产系统新安装或改造的特种设备资料未及时移交或丢失。 未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 特种设备 未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包机责任人。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 未及时(检验到期前三个月)上报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计控中心未按时检验安全阀。 未上报月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操作工无操作人员证件或证件过期。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未上报事故报告。 其他违反《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 固定资产的新增、转移、报废、淘汰、停运、拆除、封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履行手续。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台账资料必须每月更新。 业务部门必须定期统计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拆除情况。 不允许出现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情况。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50~100元。 视情处罚100~1000元; 每项扣100元;未积极进行整改,每项扣300元; 处罚单位1000元 处罚单位500元 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处罚单位1000元; 处罚单位500元; 处罚单位500元; 处罚200元; 处罚200元; 处罚100元; 处罚200元。 根据事故等级处罚;隐瞒事故或未上报事故报告加罚1000元; 视情处罚100~1000元; 违规一次,处罚相关单位100~2000元。 违规一次,处罚相关单位100~2000元。 违规一次,处罚相关单位100~2000元。 发现一次,处罚相关单位100~2000元,同时列入当月处级考核。 新建项目特种设备验收工作(入库验收、工程移交)不到位。 处罚责任单位2000~10000元;主管领导500~1000元; 动力管网 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阻挠公司动力管理部门的检查。 违规一次,处罚300~1000元。 动土作业未按程序办理动土证。 办理动土证后,施工单位未通知施工管理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单位、以及行政区域管理单位进行监护。 施工单位通知各相关单位后,各相关单位未到现场监护。 设备设施管理单位确认错误。 在动力管网三米范围内,不得动用大型机械。 处罚施工单位1000~10000元,施工管理单位500~5000元,行政区域及设备设施管理单位200~1000元。 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 处罚该责任单位500~5000元。 处罚设备设施管理单位100~1000元。 未按照要求施工处罚施工单位500~10000元。 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处罚责任单位(包括施工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单位、施工管理单位)100~20000元,并处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200~3000元,一把手100~2000元;未办理动土证造成动力供应中断事故,按照以上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累计加倍处罚。 未识别、确认、监护及工作不到位的,在动土作业过程中发生动力供应中断事故,视情节轻重处罚项目管理单位500~20000元,并处罚项目管理单位主管领导200~3000元,一把手100~2000元。 处罚施工管理单位500~20000元,处罚施工管理单位主管领导200—2000元,处罚提供该作业点接口的动力管网管理单位500~20000元,处罚提供该作业点接口的动力管网管理单位主管领导100~1000元。 奖励200~1000元。 否则处罚方案设计单位500~2000元。 视情节轻重处罚施工管理单位1000~3000元,处罚提供该作业点接口的动力管网管理单位1000~3000元。 处罚项目管理单位500~3000元。 已办理动土证且监护到位,仍在动土作业过程中发生动力供应中断事故。 新建工程在未正式移交前,因动力管网的管理资料没有进入公司的动力管网管理系统,办理动土证时审核、审批单位对该项目新增的动力管网无法识别,由项目管理单位对所管辖区域内动力管网进行识别、确认并监护。 严格执行动力管网作业申请审批程序, 凡新增能源用户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私自在动力管网上接口或对动力管网私自改造。 对发现私自在动力管网上接口、私拉乱接或对动力管网私自改造的现象,及时向设备管理部举报的单位或个人。 动力管网系统新增加的能源用户在策划施工方案时必须考虑安装计量设施。 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改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 生产系统动力管网改造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项目管理单位未按时向设备管理部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影响动力管网信息计算机系统适时更新。 新建工程项目竣工投运后3个月内,项目管理单位未按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完整的动力管网竣工图纸,或未积极协助设备管理部适时修改、更新动力管网信息计算机系统。 动力能源使用单位未完善本单位动力管网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各类动力管网平面布置图,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更新。 图纸、档案、台帐管理不符合公司管理要求。 动力能源使用单位未规范各类介质的用量、运行参数和运行记录。 动力管网安全隐患处置和监护运行不符合公司要求,或不执行动力管网管理临时性指令。 因检修、改造或调试等作业需关闭或开启动力管网的阀门时,阀门操作人未经该区域管网管理责任人同意后私自违规操作,造成管网突然失压、供应中断。 处罚项目管理单位1000~5000元。 处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项次。 处罚管理单位500~2000元/项次;处罚管理单位主管领导100~300元/项次。 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项次。 处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 处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对生产、设备造成重大影响的,处罚责任单位5000~20000元。 设备明细、备件明细、设备检修(大修、外委维检)、设备事故、每项次处罚100元;对于项目完工后,图纸、档案未按设备技改、设备点检和润滑、设备档案、图纸等台帐维护不到时上交或提交不全并未能及时整改,处罚责任单位位或未定期更新(三个月)。 500~1000元。 设备管理基础工作符合内审、外审要求。 三 基础管理 基础台账 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及时更新,严格执行流程管理。 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各单位设备技术资料未按要求上报档案室。 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 设备及管网标识应规范、清晰可见,并及时维护。 内审不符合项,处罚200~300元;观察项,处罚100~200元。外审不符合项,处罚300~400元;观察项,处罚200~300元。 发现违规1人/次处罚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5元,更新审批每推迟一天,处罚5元。 发现违规一次处罚100元。 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发现违规一次处罚100元。 发现违规一次处罚100元。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技术协议。 报告报表 发现违规一次处罚100元。 设备报告、报表(包括设备评估、总结、外委维修、保障措施、每推迟1天,处罚责任人50元;不符合规范要求,处设备分析等)的上报,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及要求按时上报。 罚责任人50~100元。 及时传递设备运行状况等相关信息(包括设备停、开机时间,事故故障原因,设备维修及整改进度)。 对临时性指令不能严格执行或及时回复。 设备技术经济指标弄虚作假,统计不符合要求。 日常设备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新思路、创新管理等有效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设备故障率的措施,项目等。 每推迟1天,处罚责任人50元;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责任人50~100元。 违规一次,处罚相关单位100~2000元。 违规一次,处罚相关单位100~300元。 每项奖励300~3000元。 未进行论证,处罚500~100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设备损坏,按照损失的30%进行处罚。 信息传递 创新管理 技术改造 设备改造必须进行技术论证。 四 技术创新 小改小革 各单位应严格审核申报的项目,能明显降低设备维修费用、改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处罚100~500元。 善环境、提高效率、降低生产运行成本等项目执行专项奖励。 各单位每月必须对库存积压物资(超期存储一年的物资)进行合理利用并上报主管部门。 当月累计使用积压物资金额5万元以下或五类以下,视情况处罚单位100~500元。 未按程序鉴定的项目每发现一项处罚100元; 对于可以修复利用但未进行的,视情节处以损失费10%的罚款。 按照具体情况奖罚50~10000元。 五 六 对于可以修复、可以改用或状况良好的完整的备品备件不得随修旧利废 修旧利废 意更换和报废,需要报废的按程序鉴定。 其他 以上考核没有涉及到的项目。
2013年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 图文(2)
2019-09-01 23:46
2013年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 图文(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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