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价值轻微的物品。
第十七条 驾驶员在履行了提醒职责后不再为乘客的粗心大意承担责任,但应妥善保管好乘客物品。
第十八条 乘客物品的登记、保管、招领工作由客户服务部负责,安营部协助查找失主乘客。
第十九条 乘客物品处理办法
一、 驾驶员应在第一时间根据乘客留下的线索寻找失主,争取直接交还,以免乘客着急。
二、 无法当场找到失主时,驾驶员应及时将乘客物品交回公司,由客户服务部登记、保管,并上网招领,等候失主消息。
第二十条 乘客物品管理
一、 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在收到驾驶员上交乘客物品后,应进行识别、确认和保护,若发现拾物有破损、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挪用、转移或部分转移乘客物品,违反本款者按失主主张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三、 驾驶员在将乘客物品上交公司时,应提供乘客特征、乘车时间、乘车路线等信息,并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四、 在失物未被失主领回或上交之前,驾驶员应妥善保管,以确保物品安全。不要随意搬运、挪动,从而导致物品受损;也不得擅自打开已经密封、锁定的物件。
五、 保管人员应建立健全物品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对于超过保存期限无人认领的乘客物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行业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乘客物品招领属公司行为,驾驶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否则公
司将给予当事驾驶员与索要钱款等额或与索要物品等值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如果归还乘客物品过程形式路程过长,驾驶员可按计价器显示金额向失主收取费用,但须交付发票。
第二十三条 拾物认领
一、 当失主根据乘车发票找到公司,核实无误后,应立即归还。 二、 对前来认领失物的乘客,应做到热情接待。
第二十四条 客户服务部每年底对当年的投诉信息和拾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汇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可在必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修订,并及时予以公示。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值班制度
为保持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率,保证生产一线反馈的信息和出现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二、确保通讯畅通,对所有来电要有详细的记录和处理结果记录。值班人员不能完成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相关领导协助解决。
三、对乘客来电的失物查找,要根据乘客提供的依据,立即进行查实后,给予答复,并作妥善处理。
四、对乘客来电、来信、来访的投诉,表扬要尽快的了解、回复,对乘客的解释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严禁与乘客发生口角和纠纷。
五、值班人员若接到驾驶员一般交通事故的电话时,应积极协助联系公司技安员,并跟踪事态的发展及事故的处理情况。
六、若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员要马上通知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就位,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尽快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两小时以内),在人员没有就位以前,要负责相关救援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七、本制度由安营部监督实施。 八、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作废。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促进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人员配备
公司各部门配臵兼职统计员,负责完成原始数据的采集和记录。 二、 统计工作职责
1、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经营管理策略的调整和改进提供数据支持,并对运营过程实施统计监督。
2、 收集整理各种统计资料,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分类统计台帐。 3、 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准确、及时上报符合要求的统计资料。 三、 统计报表
1、 公司财务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类财务、经营统计报表,以及公司内部制定的统计报表。
2、 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报表,必须由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填写人签章后加盖公章,涉及财务统计资料的须由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方能报送。
3、 统计报表数据只能源于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 四、 统计资料的保密
公司统计报表按收集、报送、保管一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各种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统计资料,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清理、编号、存档。 五、 统计工作纪律
1、 严守秘密,仅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统计数据。
2、 统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擅自修改。 3、 严禁弄虚作假,篡改原始记录或统计台帐。 4、 不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5、 确保归档资料的完整性,不得毁损。
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与实施,将给公司经营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为此,集团公司制订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级公司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