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时,对预警信息的响应、传导和处置。
3.2.1 预警处置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 3.2.2 预警信息来源
预警信息根据来源不同,分为系统运行异常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
(1)系统运行异常信息是指支付清算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硬件设备、应用软件、通讯网络等出现异常情况,或者已经影响业务处理的信息。
(2)突发事件信息是指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可能危及支付清算系统硬件设备、应用软件、通讯网络、场地环境、人力资源等影响业务处理的信息。 3.2.3 收集主体
系统运行异常信息由业务人员和系统运行人员收集。
突发事件信息由事发当地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 3.2.4预警的报告
系统运行异常的预警信息,由有关运行部门向业务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部门报告。
对突发事件信息,由事发当地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业务、技术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部门,并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3.2.5 预警分析与行动
业务主管部门和运行部门要分析系统运行的异常和突发事件对支付清算系统的影响程度,并分别采取措施。
(1)可能产生严重危害的,各分支行领导小组、地市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应通知有关单位加强预防,并做好有关危机处置的准备。
(2)对已经产生一定危害的,应及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并按危机处置程序报告,通知有关单位作好进一步处置危机的准备。
4 报告与指挥 4.1 情况报告
4.1.1 突发事件发生后,支付清算系统的各级运行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突发事件对支付清算系统的影响程度,严重影响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的,应按危机处置程序和要求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
4.1.2 报告要迅速、准确、完整
(1)迅速是指业务人员和运行管理部门发现系统灾难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是指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完整是指报告内容符合本预案的要求,便于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4.1.3 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性质。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影响系统运行情况。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系统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等。
(3)影响业务处理情况。包括:系统灾难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系统运行的状态,以及是否造成业务资料丢失等情况。
(4)影响人力资源情况。包括:突发事件对人员造成的伤害情况,以及受灾情况、采取的救助和防护措施、岗位接替等情况。
(5)现场处置情况。包括:现场组织指挥、所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系统修复等情况。 (6)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请求。报告单位应根据灾难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请求。 4.1.4 报告程序
(1)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影像交换系统总中心发生突发事件时,清算总中心立即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
(2)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由当地分支机构支付结算处和运行部门立即报告当地分支行领导小组,由分支行领导小组在发生故障时起1小时内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
(3)支付系统银行前置机系统、影像交换系统票据交换所前置机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当地分支机构支付结算主管部门和运行部门立即报告当地分支行领导小组。
(4)各银行行内系统应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在故障发生时起2小时内向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报告;出现非紧急事件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在故障发生时起4小时内向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报告。 4.2 领导小组决策 4.2.1 决策原则 (1)划分事权,分级决策。
支付系统NPC及CCPC、影像交换系统总中心及分中心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决策。
支付系统银行前置机系统、影像交换系统票据交换所前置机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由事发当地分支行领导小组决策。 (2)快速反应,果断决策。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决策,优先考虑组织技术力量对系统进行抢修,尽可能在可容忍时间内恢复系统运行。 (3)措施得当,损失最小。
对突发事件导致支付清算系统不可修复或在可容忍时间内难以修复的,领导小组应果断决策,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4.2.2 决策程序
(1)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决策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接到报告以后,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影响,决策处置措施;对影响特别严重难以决策的,应立即组织专家会议研究。
经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为突发事件导致灾难性事故发生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对支付清算系统的故障,要根据不同的系统和发生突发事件的时点,研究确定可容忍时间,超过可容忍时间的,应参照下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系统名称 支付系统 灾难性事故发生点 启动应急方案名称 国家处理中心 城市处理中心 5.1.1国家处理中心应急处理方案 5.1.2城市处理中心应急处置方案 5.2.1总中心应急处置方案 5.2.2分中心应急处置方案 总中心 影像交换系统 分中心
(2)分支行领导小组决策程序。
分支行领导小组接到报告以后,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影响,决策处置措施并参照下表启动相应的应急方案;对影响特别严重的,应组织专家会议研究,必要对应报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决策。 系统名称 支付系统 影像交换系统 灾难性事故发生点 启动应急方案名称 支付系统银行前置机系统 5.1.3 支付系统银行前置机系统应急处置方案 影像交换系统前置机系统 5.2.3 影像交换系统前置机系统应急处置方案
5.3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应急处置方案 同城票据交换系统 同城票据交换系统
4.3 指挥流程
4.3.1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决策后的指挥流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支付结算司、科技司、清算总中心及分支行领导小组传达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命令;指导和督促各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业务和技术危机处置事宜;掌握危机处置进展情况。
(2)支付结算司接到命令后,负责协调、指挥危机处置方案业务方面的实施;收集、整理业务应急处置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处置的业务方案。
(3)科技司接到命令后,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的危机处置技术方案的实施;收集、整理技术应急处置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清算总中心接到命令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操作;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处置方案实施情况、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5)分支行领导小组接到命令后,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反映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做好危机处置情况的报告工作。
(6)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分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危机处置信息后,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向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汇报。
(7)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根据上报信息,分析并解决问题。确认应急结束时,发布结束命令。 危机处置指挥流程图(略)
4.3.2 分支行领导小组决策后的指挥流程。
(1)分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分支行领导小组决策后,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2)分支机构业务主管部门接到分支行领导小组决策后,启动业务应急处置方案,做好系统中断时的业务应急工作。
(3)分支机构技术部门接到分支行领导小组决策后,迅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技术修复,必要时,向上级技术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地市中心支行领导小组接到分支行领导小组命令后,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向分支行领导小组反映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做好危机处置情况的报告工作。
(5)分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地市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危机处置信息后,经分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向分支行领导小组汇报。
(6)分支行领导小组根据上报信息,分析并解决问题。确认应急结束时,发布结束命令。 危机处置指挥流程图(略)
5 人民银行应急处置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各银行接到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启动有关应急处置方案的命令后,应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5.1 支付系统应急处置方案
5.1.1 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故障的应急处理 支付系统NPC故障分为应用系统故障和数据库故障两类。
支付系统NPC应用系统故障,是指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由于网络、计算机硬件、软件故障等原因无法继续受理支付业务,但数据库系统正常,已经受理的业务数据完整。
支付系统NPC数据库故障,是指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数据和系统控制数据已遭到破坏,且无法通过数据库恢复手段修复。
支付系统NPC发生故障后的基本处置流程是:
步骤一:NPC自动切换至生产环境备份设备(仅限于应用系统故障处置);
步骤二:自动切换失败的,系统运行部门实施技术救治,在可容忍时间内救治成功后,恢复支付业务处理;
步骤三: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实施向应急NPC的切换,切换成功后恢复支付业务处理; 步骤四: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切换至应急NPC的,启用应急业务处理方式办理支付业务; 步骤五:支付系统生产环境恢复正常后,恢复支付业务处理。 ·备份设备自动切换(仅限于应用系统故障处置)
支付系统NPC应用服务器、网络交换机等设备均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当应用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自动从生产设备切换至备份设备,系统继续进行业务处理。 ·技术救治
支付系统NPC发生应用系统故障且无法正常切换至生产环境备份设备的,或NPC发生数据库故障的,系统运行部门要立即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救治,尽快恢复系统运行。
备份设备切换及技术救治期间,若故障范围仅限于大额支付系统,则大额支付业务暂停业务处理,小额支付业务继续业务处理;若故障范围仅限于小额支付系统,则异地小额支付业务暂停处理,大额支付业务和同城小额支付业务继续业务处理。
当仅小额支付系统发生应用系统故障且无法在可容忍时间内恢复的,系统运行部门应在3小时内,通过现有设备搭建临时小额支付系统,满足小额业务处理的需要。 · 应急NPC系统切换
当支付系统NPC发生系统故障且无法在可容忍时间内恢复的,经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