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表(见表1-10)。
②时间要求:季度成果由各城市技术承担单位上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其纸质成果需加盖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后,存档备查。 3.上报方式
年度、季度成果上报均以电子成果上报为主,纸质成果上报为辅。2009年1月1日前,各城市技术承担单位上报的年度和季度电子成果按时间要求发送至邮箱csdj2008@yahoo.com.cn。2009年1月1日后均可通过城市端上传软件直接上报中央端数据库。 各城市承担标准宗地地价信息采集的土地估价师,除应按照本级城市技术承担单位要求及时采集信息,并报技术承担单位汇总外,还应同时将标准宗地地价信息以在线(登陆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http://www.landvalue.com.cn首页,点击“标准宗地信息上报”端口)填报方式直接上报中央端数据库。 (二)国家级成果汇总
中央端在获得各城市年度、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后,由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对全国城市地价进行整体分析,形成季度、年度全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数据及全国城市地价总体状况分析报告,及时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六、监督检查和考核
复查考核工作由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组织,由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定“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复查考核办法”,对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备性”定期进行实地复查考核,按年度对各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复查考核结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并与土地评估机构的资信等级评定挂钩。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实地复查考核并督导落实,主要工作环节包括:城市自查、部省联合考核组对城市工作的内外业检查并打分、形成考核意见、整改落实等。
各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进行年度自查。
七、监测网站的建设与完善
“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http://www.landvalue.com.cn)是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的公众端,是各级地价动态监测技术承担单位、土地估价师的信息传输、交流与发布平台。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由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承担。网站除定期发布国家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信息外,还将不定期发布工作通知、通告、技术指引等有关重要信息,并开辟监测成果的在线填报和城市端地价动态监测信息发布等专项功能,以确保监测信息的动态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