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任命书
——内部检查员
为更好贯彻实施《有机产品》GB/T19630.1-4-2011的要求,协助管理者代表对合作社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实施和持续改进,执行合作社的内部检查,全程跟踪有机产品生产,兹任命邱立/邱明柱 为合作社内部检查员,对合作社有机产品质量管理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配合认证机构的检查和认证;
2.对合作社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部分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3.对合作社追踪体系的全过程确认和签字; 4.向认证机构提供内部检查报告。
本任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理事长:丘国雄
2012年11月20日
6
04 企业简介
05 手册使用说明
1、《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制、审批和发放。
1.1 《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制依据《有机产品》GB/T19630.1~19630.4-2011的标准要求和合作社有机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
1.2 本手册综合部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核,理事长批准后发布实施。 1.3 手册分“受控”和“非受控”版本。
1.3.1 “受控”版本加盖“受控”标识,由综合部负责编制分发号,按批准的范围发放并签收。 1.3.2 “非受控”版本加盖“非受控”标识,对外发放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综合部负责发放并登记。
2、《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的修改
2.1 合作社所有人员均有权向合作社提出修改《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的建议。修改程序如下:
修改建议人员向综合部提交修改申请,综合部组织文件评审,需要修改时报管理者代表审核、理事长批准后,由综合部对所有“受控”手册按规定进行更改。不需要更改时由综合部向修改申请人说明原因。
2.2 “非受控”的手册不受更改控制。
7
3、《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的换版
3.1 《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在以下情况下予以换版: a. 体系依据的标准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b. 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c. 企业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
d. 基地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产品的质量时。
3.2 《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换版时由综合部提出申请,报管理者代表审核、理事长批准后实施。新手册发放时,相关部门将作废的手册收回销毁,需作保留资料的应加以标识,并予以记录。
4、《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的适用范围
《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是根据GB/T19630.1~19630.4-2011《有机产品》的要求建立起来的,适用于合作社对所有有机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控制。
5、《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的持有人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复印,不得损坏、丢失,当工作发生变化时,持有人要及时到综合部办理手续。
6、《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的解释权归管理者代表和理事长。
06 引用标准及术语和定义
1、引用标准
本手册中的条款通过本手册的引用而成为本手册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1)《有机产品》GB/T19630.1~19630.4-2011
(2)《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4)《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GB5084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2、术语和定义
2.1有机农业
遵照特定的农业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
8
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2.2有机产品
按照本标准生产、加工、销售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2.3常规
生产体系及其产品未按照本标准实施管理的。 2.4转换期
从按照本标准开始管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 2.5平行生产
在同一生产单元中,同时生产相同或难以区分的有机、有机转换或常规产品的情况。 2.6、缓冲带
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有目的设置的,可明确界定的用来限制或阻挡临近田块的禁用物质漂移的过渡区域。
2.7、投入品
在有机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所有物质或材料。 2.8、生物多样性
地球上生命形式和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包括基因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2.9、转基因
基因工程技术(转基因技术)
指通过自然发生的交配与自然重组以外的方式对遗传材料进行改变的技术,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脱氧核糖核酸、细胞融合、微注射与宏注射、封装、基因删除和基因加倍。
基因工程生物(转基因生物)
通过基因工程技术/转基因技术改变了其基因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不包括接合生殖、转导与杂交等技术得到的生物体。
2.10、辐照
放射性核素高能量的放射,能改变食品的分子结构,以控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病菌、寄生虫和害虫,达到保存食品或抑制诸如发芽或成熟等生理过程。
2.11、标识
9
在销售的产品上、产品的包装上、产品的标签上或者随同产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上,以书写的、印刷的文字或者图形的形式对产品所作的标示。
2.12、认证标志
证明产品生产或加工过程符合有机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2.13、销售
批发、直销、展销、代销、分销、零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将产品投放市场的活动。 2.14、有机产品经营者
按照有机产品标准从事有机产品的运输、贮存、包装和贸易,其经营单位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获得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
2.15、生产基地
从事有机种植的生产单元。 2.16、内部检查员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内部负责有机管理体系审核、并配合有机认证机构进行检查、认证的管理人员。
07管理方针和目标
1.管理承诺
合作社理事长通过表明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支持有机产品、向企业传达满足与有机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以及顾客要求的重要性、制定有机产品方针、进行管理评审和确保获取资源等活动对其建立、实施有机产品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2.有机产品管理方针:
质量第一、诚信为本、安全食品、持续发展
本方针应当符合GB/T19630-2011对于有机食品方针的各项要求并在企业内部获得充分沟通和理解。
为了使本方针可以得到有效测量,我合作社制定了有机产品管理目标: (1) (2) (3)
有机产品质量合格率100%; 顾客意见反馈处理率达100%; 顾客满意度达9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