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工作认真,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收回其电脑。
二、认真遵守干部考勤制度。
三、严格工作纪律。非因工作关系,股室之间工作人员不得相互窜门、喧哗、闲谈。
四、中午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饮酒。 五、严禁干部职工参加赌博活动。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全局所有车辆确保公务用车,严格控制非公务用车和不必要用车。严格遵守“安全第一,计划用车,勤俭节约和令行禁止”的原则,车辆的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的年检、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维修及车辆事故的处理等项工作。
二、各股室队站因工作下乡用车必须经局长批准,用车部门提前一天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由局长签字。未经指派,严禁随便用车,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因私外出用车和外部人员用车须经局长批准。
三、每次工作用车由办公室主任安排。下班后司机不准私自出车,车辆要及时停放在单位指定的车库或停车场。因车辆未停回指定车库或停车场而造成车辆丢失,由司机负全部责任。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须经局长批准(包括节假日用车)。
四、司机做到爱护车辆,每季度对车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司机出车前、收车后,都要认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勤检、勤养,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维修及排除故障尽量由驾驶员就地自行修理,如需检修,司机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经局长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提车时由司机检验修复
情况并在明细表上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
五、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章和本局的有关制度,严禁在工作中喝酒,更不准酒后开车。如酒后开车,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停止开车。驾驶员因酒后开车造成事故者,所需一切费用由其本人自负,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驾驶员要正确驾驶车辆,学习车辆驾驶技术和业务知识,提高驾驶水平,节约燃油,消除浪费,提高工作效益。
七、每辆车必须由指定的司机驾驶,司机不得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其它任何人驾驶。司机请假,由局长指派人员驾驶该车辆,如司机私自将车交于其他人驾驶时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八、严格执行《兴安盟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对环境监察执法用车管理的通知》规定,除正常执法外,严禁将监察车辆开至宾馆、酒楼、歌厅等消费娱乐场所停放。一经发现,取消司机驾驶该车辆资格。
九、司机违章驾驶车辆,需交纳罚款由其本人负责。
安全保卫制度
一、单位安全保卫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具体抓。
二、建立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更夫巡视制度。 三、加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形成人防、技防和物防一体化。
四、建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单位重点部位实行专人负责,完善防范措施,保障重点部位的绝对安全。
值班值宿制度
一、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更夫巡视制度。 二、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并通报情况做好记录。漏岗一次罚款50元,漏岗二次交局领导班子处理。
三、值班值宿期间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撤离职守、不准收留他人住宿。
四、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
五、值班、值宿人员发现火情、盗情、汛情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带班领导,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负责,看好前后院和楼内物品,检查门、窗、灯、水是否关闭,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换班,如有情况发生及时与办公室人员或代班领导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七、“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值班值宿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