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校专业负责人选聘管理办法

2018-12-19 22:09

XX高校

专业负责人选聘、培养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院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水平,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选聘原则

第一条 坚持学术水平与师德并重,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第二条 坚持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

第三条 坚持定期选聘、动态管理、放手使用、重在培养的原则。 第四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三章 选聘范围和岗位设置

第五条 所有在教学一线,实践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都具有被选聘为专业负责人的资格。

第六条 专业负责人岗位,每专业设1个(专、兼各1)。

第四章 选聘条件

第七条 专业负责人选聘条件:

— 1 —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训教学经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效果测评优秀。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教研、教改及专业建设工作的能力。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站在专业发展的前沿并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对高职教育特点有较深刻的理解,熟悉本专业各教学环节,具有组织制定本专业教学文件的能力。

4.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到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服务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科技服务能力和过硬的实践技能。

第五章 岗位职责

第八条 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开展行业企业调研,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熟悉本专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突出本专业鲜明的职业特色。

2.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深化课程建设改革,制定课程标准,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与企业合作开发工学结合教材,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

3.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开展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实施本专业校企合作新模式,建设本专业融专业教学、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

— 2 —

四位一体的体系完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实现生产育人。

4.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机制,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邀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做兼职教师,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本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素质,形成专兼结合、中青互学、以课程为中心、团结协作的教学团队。

5.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构建有专业特色的学校、行业、企业三方参与且可操作性强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本专业技能标准和认证体系。 6.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实训项目开发等工作,完成一定的研究或开发工作量。

7.每年要系统地承担1~2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8. 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专业建设评估工作。

第六章 选聘程序

第九条 岗位设置。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公布专业负责人岗位数量。 第十条 本人申请。填写《XX高校专业负责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系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 系部推荐。系部根据专业(专业群)发展方向及要求,依据选聘条件及教职工测评、学生评教等情况并广泛征求相关教学部门意见,客观、公正地推荐专业负责人人选,将推荐人选及申报表(一份)报教务处。

— 3 —

第十三条 学院审批。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院党委会研究批准后,统一行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第十四条 定期选聘。专业负责人的选聘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条件的可连选连任。专业建设成效突出的优先选聘为系主任助理或副主任。

第七章 培养办法

第十五条 培养方式及途径:

1.学院为专业负责人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重点扶持专业负责人主持、参与教科研、社会服务等项目;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各系部依据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专业负责人主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到行业企业调研、参加生产实践等;定期安排参加国内外高层次进修、培训等。

3.各教研室根据本系部的培养计划,鼓励专业负责人主持或参加课程建设,修订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主持或参与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第十六条 培养措施

1.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宏观指导、协调,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系部要根据专业特点,为每一位培养对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重点培养计划(包括国内访问学者、高级研讨班、专业培训、业务培训、企业实践锻炼等方面),并报教务处备案。培养计划应包括总体培养计划和分

— 4 —

年度培养计划(每年分别制定),培养计划要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及方法途径、培养时间、培养地点、经费预算、预期效果等内容。

3.各系部要根据培养计划认真负责地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年度培养任务高标准按期完成,人事处、教务处对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监测。

4.各系部要建立专业负责人培养专项档案(一人一档),及时收集、整理在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进修培训或实践锻炼鉴定、结业证书、个人总结、课题立项、所取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参加学术会议、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等,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5.设立专业负责人专项培养经费,作为培养期间的专业培训、业务培训、参加各类高级研讨班等专项经费开支。

第八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七条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教务处负责建立专业负责人档案。各系部负责专业负责人的日常管理。专业负责人每学期要提交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的工作报告。每学年结束人事处、教务处会同各系部对专业负责人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随时解聘。

第十八条 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1.教学工作。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评定优秀。 2.团队建设。专业负责人所负责的专业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育研究及团队自身素质提高等方面成效显著。

— 5 —


XX高校专业负责人选聘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xxxx年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总结1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