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7.1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参考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q1, q2,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 Q2,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 Q 表示。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分 别以 Q1、Q2和Q3表示。
本项目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为脲醛树脂胶和天然气,脲醛树脂胶最大储存量为0.6t,临界量为5000t,Q值为0.00012;天然气使用外部天然气管道输送,企业内部不存储天然气,锅炉为2t,最大储存量为2.0t,临界量为50t,Q值为0.04。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规定,企业的环境风险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
7.2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7.2.1生产工艺
表7.2-1:企业生产工艺风险识别评分 评估依据 分值 得分 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10/每套 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 其他高温或高压、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工艺过程 具有国家规定限期淘汰的工艺名录和设备 5/每套 5/每套 0 5 0 3 2
不涉及以上危险工艺过程或国家规定的禁用工艺/设备 合计 0 0 5 由上表可知,企业生产工艺评分为5分。 7.2.2安全生产管理
表7.2-2:安全生产管理评分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消防验收意见为合格,且最近一次消防检查合格。 消防验收意见不合格,或最近一次消防检查不合格 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或无要求。 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或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无重大危险源,或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均已备案。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备案 合计 分值 0 未验收 2 0 2 0 无要求 2 0 无重大危险源 2 2 0 0 2 实际情况 得分 消防验收 安全生产许可 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0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由上表可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评分为2分。 7.2.3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分值 实际情况 得分 本项目各个环境风险单元设防渗漏、防淋溶、防流失措施,无罐区。 1)各个环境风险单元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设防初期雨水、泄漏物、受污染的消防水(溢)流入雨水和清净下水系统的导流围挡收集措施(如防火堤、围堰等),且相关措施符合设计规截流措施 范; 2)装置围堰与罐区防火堤(围堰)外设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下通向雨水系统的阀门关闭,通向事故存液池、应急事故水池、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或污水处理系统的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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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门打开; 3)前述措施日常管理及维护良好,有专人负责阀门切换,保证初期雨水、泄漏物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入污水系统。 有任意一个环境风险单元的截流措施不符合上述任意一条要求的。 1) 按相关设计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事故存液池或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等事故排水收集设施, 并根据下游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和易发生极端天气情况,设置事故排水收集设施的容量;且 2) 事故存液池、 应急事故水池、 清净下事故排水水排放缓冲池等事故排水收集设施位置合 能自流式或确保事故状态下顺利收集收集措施 理,泄漏物和消防水,日常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且 3)设抽水设施,并与污水管线连接,能将所收集物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有任意一个环境风险单元的事故排水收集措施不符合上述任意一条要求的。 1)不涉及清净下水; 2)厂区内清净下水均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或清污分流,且清净下水系统具有下述所有措施: ①具有收集受污染的清净下水、初期雨水和消防水功能的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或雨水收集池),池内日常保持足够的事故清净下水排水缓冲容量;池内设有提升设施,能将系统防控所集物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②具有清净下水系统(或排入雨水系统)措施 的总排口监视及关闭设施,有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清净下水总排口,防止受污染的雨水、清净下水、消防水和泄露物进入外环境。 涉及清净下水,有任意一个环境风险单元的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但不符合上述2)要求的。 厂区内雨水均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或雨污雨排水系分流,且雨排水系统具有下述所有措施: 统防控措①具有收集初期雨水的收集池或雨水监控施 池;池出水管上设置切断阀,正常情况下阀门关闭,防止受污染的水外排;池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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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 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并完善输送管线。 0 8 0 不涉及清净下水 0 8 厂区实现雨污分流,且雨水排水系统设置切0 0 有提升设施,能将所集物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②具有雨水系统总排口(含泄洪渠)监视及关闭设施,有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雨水排口(含与清净下水共用一套排水系统情况),防止雨水、消防水和泄露物进入外环境; ③如果有排洪沟,排洪沟不通过生产区和罐区,具有防止泄露物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流入区域排洪沟的措施。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1)无生产废水产生或外排;或 2)有废水产生或外排时: ①受污染的循环冷却水、雨水、消防水等排入生产污水系统或独立处理系统;且 ②生产废水排放前设监控池,能够将不合格废水送废水处理设施重新处理;且 生产废水③如企业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或雨水进入废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处理,则废水处理系统应设置防控措施 事故水缓冲设施; ④具有生产废水总排口监视及关闭设施,有专人负责启闭,确保泄露物、受污染的消防水、不合格废水不排出厂外。 涉及废水产生或外排,但不符合上述2)中任意一条要求的。 1)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或 2)根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有毒有害气体毒性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氯化氢、光气、氯泄露紧急气、氨气、苯等)的泄露紧急处理措施。 处置装置 不具备有毒有害气体泄露紧急处置装置的。 1)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或 2)根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有毒有害气体毒性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氯化氢、光气、氯泄露监控气、氨气、苯等)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泄预警措施 露监控预警措施。 不具有生产区域或厂界有毒有害气体泄露监控预警措施的。 8 换装置。 0 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 0 8 0 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 0 8 0 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 0 4 3 5
环评及批复的其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按环评及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的其他建设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 未落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要求的。 合计 0 10 环评还未备案 10 10 7.2.4雨排水、清净下水、生产废水排放去向
表7.2-3:雨排水、清净下水、生产废水排放去向评分 评估依据 不产生废水或废水处理后100%回用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如工业园区的废水处理厂) 进入其他单位 其他(包括回喷、回灌、回用等) 直接进入海域或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或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 直接进入污灌农田或进入地渗或蒸发地 10 7 不产生废水 0 分值 实际情况 0 得分 由上表可知,企业雨排水、生产废水排放去向评分为0分。 7.2.5 M值确定
表7.2-4: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 评估指标 生产工艺 消防验收 安全生产控制(8分)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截流措施 事故排水收集措施 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40分) 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 雨水系统防控措施 生产废水系统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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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20分 2分 2分 2分 2分 8分 8分 8分 8分 8分 评分 5 2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