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工信部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和程序规定(2)

2019-01-03 15:51

(3)拟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金额;出资方式。 (4)注册资本中各方出资比例:中方出资比例;外方出资比例。 (5)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属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承诺中的业务种类;具体开展业务的说明。 (6)合营期限: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合营期限是 年。 4、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跨境电信业务,应当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电信出入口局进行。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受理单位 法律依据 许可条件 2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电信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定。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措施。 (三)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或者电信新设备,应当进行至少三个月的进网试验。 (四)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程序 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6

(一)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格式文本)。申请表应当由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与生产企业为不同法人的,还应当提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加工协议书。境外申请人应当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并出具委托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受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的代理机构,应当提供代理机构有效执照及境外申请人的注册登记证明(申请人与生产企业为不同法人的,还应当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情况介绍。包括申请人概况、生产条件、仪表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对国家规定包修、包换和包退的产品,还应当提供履行有关责任的文件(申请人与生产企业为不同法人的,还应当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材料)。 (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审核报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提供认证证书;未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提供满足相关要求的质量体系审核机构出具的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五)电信设备介绍。包括设备功能、性能指标、原理框图、内外观照片和使用说明等内容。 (六)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电信设备检测机构或者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产品认证证书。 (七)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八)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或者电信新设备,应当在中国境内的电信网上或者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模拟实验网上进行至少三个月的进网试验,并提供总体技术方案和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报告。 (九)属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事项,还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

7

上述申请材料中证书、执照类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或者盖有发证机关证明印章的复印件;其它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申请人可以通过来人、函件、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提交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办公场所公示申请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二、受理程序 申请进网的电信设备不属于进网许可范畴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受理申请,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受理日期的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决定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收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并核发进网许可标志(含进网试用标志);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或者电信新设备的总体技术方案、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进行评审。评审所需时间依法不计算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时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变更、延续程序

8

被许可人对获得进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进行技术、外型改动的,应当进行检测或者重新办理进网许可证。 对获得进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外型改动较小,被许可人申请减免测试项目的,可以将改动前后的照片、电路原理图、改动说明和改动后的样品等交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审核。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可以减免测试项目。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被许可人应当重新办理进网许可证。 进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被许可人需要继续生产和销售已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的,应当在进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办理进网许可证并交回原证。 备注 1、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应当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 2、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 3、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暂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信新设备,由检测机构根据国际标准、企业标准确定相应的检测标准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后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检测报告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影响网络安全畅通的条件下,颁发进网试用批文批准进网试用,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颁布后再按程序办理进网许可证。获得进网试用批文的电信新设备应当加贴进网试用标志。 4、进网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不超过1年。 5、我国与其它国家或者地区政府间签署电信设备检测实验室和检测报告相互认可协议的,按协议规定执行。 6、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被依法告知需要补充材料的,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期限内。 序号

3 9

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使用的码号审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的码号审批,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实施 受理单位 许可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所申请号码种类的不同,申请人应当分别具备下列资格: (一)1字头号码申请人资格: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中央、国家政府部门等。 (二)95XXX短号码申请人资格:跨省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业务规模覆盖全国15个以上城市的服务型企事业单位(目前仅开放银行、保险部门)。 (三)全国统一使用的其他智能业务接入码申请人资格: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 (四)国际NO.7信令点编码申请人资格:具有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 (五)国内NO.7信令点编码申请人资格: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专用网单位。 (六)本地电话网局号申请人资格: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经营者或者专用电信网单位。 (七)96XXX短号码申请人资格: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服务性企事业。 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分类管理目录》之表二和表三。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根据码号资源规划、申请码号的用途和申请人的预期服务能力审批码号。 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程序 10


2014年9月23日工信部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和程序规定(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肺腺癌是怎么引起的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