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班子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有效监督。
2.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对于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须让其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对于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个人违背有关规定作出的人事决定,要及时提醒,如不纠正,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构通报。
3.专卖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总体要求,重点监督“两烟”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违反国家局生产经营纪律,搞商业贿赂或参与“两烟”体外循环等问题,要及时提醒,如不纠正,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构通报。
4.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对于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特别是对做假账、偷漏税、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要坚持原则,及时提醒,如不纠正,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构通报。
5.审计部门要加强同级审计和日常审计,拓宽审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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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应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审计中发现的经济责任问题或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构通报。
6.整顿办要加强对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查处与整改并举,积极探索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纪律贯彻落实情况,对整顿规范中发现的涉及本级或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构通报。
7.各单位要切实扩大民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干部任职公示、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结果公开等制度;各级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企务公开,增加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政务、政治生活的透明度,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途径。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于监督不力、有案不查、隐情不报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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