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城市停车发展战略 ............................................................ 2 第三章 停车设施规划 .................................................................... 4 第四章 路外社会公共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 10 第五章 政策建议与保障措施 ...................................................... 11 附表1:路外社会公共停车规划一览表 ...................................... 12 附表2:P+R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 34 附表3: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建议 ............................................. 35 附表4:机动车特殊停车位配建指标 ......................................... 37 附表5:近期建设规划停车场一览表 ......................................... 39
长沙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4~2020)——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保障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二)《长沙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三)《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四)长沙市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五)长沙市二环内停车场建设规划(2006) (六)长沙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05-2020) (七)长沙市停车场近期建设时序研究(2009) (八)长沙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研究(2011) (九)长沙市中心城区路边停车对策研究(2010) (十)规划范围内已审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十一)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 (十二)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长政办发〔2005〕3号 第三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的都市区一致。规划重点为主城区、岳麓片区和星马片区。 第四条
规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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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4~2020)——文本
规划期限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一致。近期至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第五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长沙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 城市停车发展战略
第六条
交通总体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铁路、轨道等符合低耗能、低排放要求的交通运输方式,综合航空、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形成区域综合运输网络,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构建高效的城市公共客运体系,积极主动应对快速城市化与机动化挑战,推动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
停车发展战略
规划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体、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补充、路侧停车为辅助的区域差异化的停车供应体系。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停车发展的社会化、产业化,实现长沙城市停车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八条
停车发展策略
(一)停车设施供应分区化 A区:核心控制区
三一大道、岳麓大道以南主城核心区。对停车位供给适度控制,通过停车需求管理适度控制机动车的使用,鼓励公共交通发展。停车供应率为0.7。
B区:协调发展区
西二环、北二环、南三环与京港澳高速围合地区。提高停车设施供给,结合交通枢纽布置P+R停车场以截留进入核心控制区的车辆。停车供应率取1.0。
C区:适度满足区
外围其它地区。适度满足停车需求,考虑城市发展需要,采取高标准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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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设施,基本依靠配建车位解决停车需求,前瞻性的提前预留停车设施用地。停车供应率取1.3。
分区停车供应结构
分区 A区 B区 C区 配建停车 75% 80% 85% 路侧停车 8% 5% 3% 社会公共停车 17% 15% 12% (二)收费差别化
推进停车收费的区域、时段、类型、定价方式差别化。形成“核心控制区>协调发展区>适度满足区”的收费级差。执行高峰时段和平峰时段不同的收费标准,A、B两区的高峰时段适度高于平峰时段、白天时段(7:30~19:00)和夜间时段不同的计费方式。停车收费路侧高于路外,路侧停车计费累进制。根据停车设施所有权的不同,结合设施主要用途,停车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三)停车产业化、社会化
政府明确停车设施的公共属性,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范畴,鼓励企业投资兴建新的公共停车设施,并通过资本运作、资源整合的办法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实施“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停车设施使用社会化,通过“对外收费+政府补助”的方式鼓励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四)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
实行“先规划、再建设、管理跟上”的三合一策略。设立市停车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停车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管理的一条龙事务。建立规划先导、政策法规配套、体制健全、管理严明、技术先进的停车场建设管理体系。 制定停车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共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定期评估、优化停车配建标准,按年度定期评估、优化路侧停车设置。完善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用地供给、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等保障机制及措施,把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政府年度计划。加强停车行业管理、停放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加强占路停车、路外违章停车管理。
(五)信息化、技术化
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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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现停车信息数据实时更新并对社会公众实时公布。鼓励配建停车设施纳入停车信息系统。引入高新技术,减少车均占地规模,将地下、立体(多层)、机械式等各类高新技术和设备逐步推广于停车场库建设中。
(六)建设阶段化
分阶段差别化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近期(2011年~2015年)设施建设启动阶段以扩大公共停车场供应为主,停车需求管理为辅;远期(2016年~2020年)设施建设攻坚阶段以停车需求管理和停车场建设并重,全面引入社会资本,大力推进停车产业化;远景以停车需求管理为主,停车场建设为辅。
第三章 停车设施规划
第一节 路外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第九条
布局原则
(一)总体协调原则
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一致,使停车场布局与城市用地布局一致。符合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与城市交通发展相协调。
(二)规模适度、分散布局原则
单个公共停车场规模适宜,点位布局相对分散。每个停车场泊位数不宜超过300个(P+R除外)。除局部范围内有大量交通吸引点可采用集中式布局外,其他区域宜在合理服务范围内分散式布局公共停车场。
(三)可操作性原则
兼顾控制性与可实施性,采取控制性、兼容性设施相结合,同时对弹性停车布局提出指引。
(四)资源节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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