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12.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3.总公司拨付给分公司资金证明材料(拨付凭证等); 14.区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广西设立分分公司,须提交企业基本情况简介,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人民银行信用报告,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的执业资格证书,业务流程;
15.区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广西设立分公司,须提交申报前近三年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担保机构资信等级报告;
16.银行合作意向书;
17.根据审查情况,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设立分公司操作流程。
1.融资性担保分公司筹备组将申请材料目录2-17报送拟注册地监管部门,注册地监管部门对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查验,对涉及事项进行核实。市级监管部门对高管任职资格无异议后,实地查看营业场所。
2.通过注册地监管部门审查后,逐级将申请材料目录1-17报送自治区政务中心。自治区金融办受理材料后组织审核申报材料。通过审核的,批复同意成立分公司,发6个月期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3.分公司筹建组持6个月期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完成注册登记后,与银行签订注册资本银
行托管协议并将托管资金按规定托管到相关托管账户中,同时分公司高管人员获得任职资格。
4.分公司将高管人员获得任职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任职资格核准申请表、注册资本银行托管协议原件、托管账户对账单、营业执照复印件、6个月期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递交市金融办,申请换发5年期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5.市金融办审查核准分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并将任职资格文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及6个月期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送自治区金融办换发5年期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要求
各市监管部门需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查。经初审合格后,应填写?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作为申报材料必备要件一并上报。
融资性担保公司要按照本指引申请材料目录准备相关上报材料,并按目录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所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备,目录中所列上报材料缺一不可。
申请材料A4规格的纸张,一式4份及电子版本光盘1张,各类材料之间应明显分隔。所有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如复印件应加盖印章或手印;材料封面以应注明“设立××担保公司(分公司)的申请材料”。
凡申报材料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一律作退回处理。
四、附则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指引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解释和修改。?广西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申报指引(2013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 1.设立申请材料(样本)
2.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银行托管协议(样本) 3.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表
附件1
XX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设立申请材料
×年× 月
设立申请材料
目录
一、市监管部门请示文(包括设立审查意见表、股东约谈记录、市监管部门确定2名主监管人的承诺书)
二、公司设立申请表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出资人协议书(包括授权委托书) 五、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六、出资人会议决议 七、股东情况简介
八、出资人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九、股东承诺书
十、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表(如自然人股东担任可不提交)
十一、公司章程草案
十二、公司财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公司治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违约风险处臵预案
十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十四、法律意见书
十五、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十六、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全额验资报告(含银行询证函,设立申请获批准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