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说诗者_不以文害辞_不以辞害志_省略_古诗十九首_主要作者为曹植

2019-01-18 22:26

—《古诗十九首》——木斋先生“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主要作者为曹植说商兑41

“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

—木斋先生《古诗十九首》——主要作者为曹植说商兑

袁济喜

《古诗十九首》主要作品为曹植所作,内容多缘于曹植要本文旨在就木斋关于

“隐情”与甄后之的学术观点作一些商兑。私密版的《古诗十九首》是木斋可以打造出来

“隐情”、的模型,本文分别就曹植与甄后魏明帝重编《曹植集》与《古诗十九首》之关系以

《古诗十九首》及应该如何认识作者问题,对木斋相应观点展开批评。

关键词

木斋《古诗十九首》作者

商兑

,在两汉时代,原本有许多无名而作者未详的“古诗”钟嵘《诗品》卷上所列的古诗就

,《古诗十九首》包括这类作品,经过梁代昭明太子萧统《文选》的编选后形成了独立的单、《楚辞》元,俨然变为汉魏六朝文学的名片,奠定了五言诗的地位,成为《诗经》之后的古

典诗歌之祖祧。

《古诗十九首》。《文选》不过,关于的作者,自古以来就存在争议卷29《杂诗》上收录

《古诗一十九首》。李善注曰:“并云古诗,有盖不知作者。或云枚乘,疑不能明也。诗云:驱马上东门。又云:游戏宛与洛。此则辞兼东都,非尽是乘明矣。昭明以失其姓氏,故编”《玉台新咏》在李陵之上。梁代徐陵编卷一杂诗类列“西北有高楼”等古诗九首于枚乘名

《古诗十九首》《诗品集注》(增下,其中有五首为今本中所有,其他则为拟作。曹旭先生在:“今人多以为‘古诗’订本)中指出乃东汉末年无名文人所作,未为确论,尚可进一步研

①木斋先生近年来对于②他《古诗十九首》”究。的作者与内容发表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古诗十九首》。的观点主要是的主要作品为曹植所作,内容多缘于曹植与甄后之“隐情”

《诗品》。但是木这些观点虽非创新,在钟嵘卷上即提到古诗十九首“旧以为陈、王所作”斋详加考证,运用新方法对于他的论点进行了演绎与论述,涉及基本的研究方法,笔者读

罢也颇受启迪,不过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疑虑,想对此作一些商兑,以冀不仅对于这一具体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问题有所裨补,同时探讨如何在今天既秉承中国传统的治学方法又不断创新的问题。

一能如此考辨吗曹植与甄氏“隐情”

继而说明《古诗十九首》有关男木斋先生的系列论文,首先论证曹植与甄氏的隐情,

“隐情”。阅读《古诗十九首》,“文温以丽,女情事的作品缘于二人私密不再是传统的意悲

①②

:《诗品集注》(增订本),曹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

:《古诗十九首与建安诗歌研究》,木斋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42《中国文化研究》2013年冬之卷

。可以说,而远”所涵括的,而是可以从中探索到男女之间的私密“隐情”私密版的《古诗

十九首》是木斋先生刻意打造出来的模型。其中一个重要论据便是,木斋刻意将发生在魏文帝曹丕黄初二年(公元221年)两件并没有内在联系的事情,即曹植受到监国使者灌

,“曹植均弹劾而被处罚,与甄后赐死联系在一起,以证明他们因恋情败露受到曹丕报复

①但从他引证的材料”而不会是曹植争位。黄初二年之罪与甄后之死应该是同一个罪名,

来看,并不能证明这一点。而且,这种对于原始文献的误读是值得我们质疑的。

关于黄初二年曹丕对于曹植与甄后的处置经过,我们先来看甄后于是年被杀的原委。

《洛神赋》由曹植的与曹植的恋情附会出甄氏明清以来的学者早就辨其虚妄。从我们现在《三国志·《后妃传》魏志》卷5的来看,甄氏原来面貌并不复杂。她出身于汉末县令看到的,“中山无极人,”家庭明帝母,汉太保甄邯后也,世吏二千石。父逸,上蔡令。后三岁失父。裴《魏书》(甄)逸娶常山张氏,松之注引曰:“生三男五女:长男豫,早终;次俨,举孝廉,大将军掾、曲梁长;次尧,举孝廉;长女姜,次脱,次道,次荣,次即后。(甄)后以汉光和五年十二月丁”《魏书》:“每寝寐,但裴松之注引随后所叙多荒诞不经之词家中仿佛见如有人持玉衣酉生。

:“此女覆其上者,常共怪之。逸薨,加号慕,内外益奇之。后相者刘良相后及诸子,良指后曰。”《魏书》贵乃不可言在叙述三国时魏国的史事时,多溢美不实之词,已成史学史之常识,西

晋的陈寿及刘宋时的裴松之即已多处加以订正与指谪。甄氏原为袁绍家中老二袁熙所娶,,“擅室数岁”,后为曹丕所得随后为妻,再立为后,甄氏曾深受曹丕宠爱,并生明帝曹睿。曹

。《三国志·丕纳甄氏与他后来杀甄氏,乃是同一原因,即以色决之,色浓则宠,色衰则弃魏《后妃传》:“黄初元年十月,志》卷5载帝践阼。践阼之後,山阳公奉二女以嫔于魏,郭后、李、”阴贵人并爱幸,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赐死,葬于邺。这些记载是很清楚的,并没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

曹丕之于女色,十分任性与无度,他曾在其父曹操死后即将曹操的妾全部据为己有,

②同时在为其父曹操服丧期间享受伎乐百戏,③被卞太后所痛骂,为后人诟病。曹丕赐死甄氏,是因为他与甄氏的关系原本就缘于美色,因美色而将敌人的妻子据为

。《三国志··甄氏得宠始于美色,终因色衰有怨,激怒曹丕而被杀魏志后妃传》裴松己有,

《魏略》:“熙出在幽州,之注引曰后留侍姑。及邺城破,绍妻及后共坐皇堂上。文帝入绍

:‘刘夫人云何如此?令见绍妻及后,后怖,以头伏姑膝上,绍妻两手自搏。文帝谓曰舍,

”新妇举头!’姑乃捧后令仰,文帝就视,见其颜色非凡,称叹之。太祖闻其意,遂为迎取。

:《古诗十九首与建安诗歌研究》,木斋第184页。

:“魏武帝崩,②《世说新语》记载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

:‘何时来邪?’:‘正伏魄时过。’:‘狗鼠不食汝余,云因不复前而叹曰死直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太后问

”故应尔!’至山陵,亦竟不临。

。《晋书·:“魏武以正月崩,曹丕在曹操死后不久设伎乐百戏,引起后世非议礼志中》记载魏文

。”《资治通鉴》以其年七月设妓乐百戏,是则魏不以丧废乐也。(晋)武帝以来,国有大丧,辄废乐终三年

:“甲午,卷69记载并评论王次于谯,大飨六军及谯父老于邑东,设伎乐百戏,吏民上寿,日夕而罢。孙盛

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故虽三季之末,七雄之敝,犹未有废衰斩于旬朔之间,释麻杖于反哭之变易古制,人道之纪,一旦而废,固已道薄于当年,风颓于百代矣。魏王既追汉制,替日者也。逮于汉文,其大礼,处莫重之哀而设飨宴之乐,居贻厥之始而堕王化之基,及至受禅,显纳二女,是以知王龄之不遐,”卜世之期促也。

“说诗者,———木斋先生《古诗十九首》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主要作者为曹植说商兑43

《世语》:“太祖下邺,裴注还引曰文帝先入袁尚府,有妇人被发垢面,垂涕立绍妻刘后,文

‘是熙妻’,‘不忧死矣’!遂见帝问之,刘答顾揽发髻,以巾拭面,姿貌绝伦。既过,刘谓后

①至于注引”《魏书》纳,有宠。关于甄氏贤淑的故事,都是作者王沈的溢美,可信度不高。

曹丕后来有了新宠,甄氏为曹丕所厌弃,甄氏屡出怨言,再加上郭氏的谗言,曹丕赐死甄后

《资治通鉴》《三国志》也是很自然的,司马光卷69黄初二年记载此事,同陈寿记载略有不

:“太祖之入邺也,同,加上了郭氏所谮内容帝为五官中郎将,见袁熙妻中山甄氏美而悦

太祖为之聘焉,生子叡。及即皇帝位,安平郭贵嫔有宠,甄夫人留邺不得见。失意,有之,

帝大怒。六月,丁卯,遣使赐夫人死。帝以宗庙在邺,祀太祖于洛阳建怨言。郭贵嫔谮之,

②而甄氏之死乃自己口不关风与郭氏之谗而被赐死”,《三国志··始殿,如家人礼。魏志后《魏略》:“明帝既嗣立,妃传》注引曰追痛甄后之薨,故太后以忧暴崩。甄后临没,以帝属

李夫人。及太后崩,夫人乃说甄后见谮之祸,不获大敛,被发覆面,帝哀恨流涕,命殡葬太。《汉晋春秋》皆如甄后故事曰:初,甄後之诛,由郭后之宠,及殡,令被发覆面,以糠塞后,

:‘先帝自杀,口,遂立郭後,使养明帝。帝知之,心常怀忿,数泣问甄后死状。郭后曰何以

可追雠死父,为前母枉杀后母邪?’明帝怒,遂逼杀之,敕殡者使如责问我?且汝为人子,

③从这些记载来看,”甄后故事。甄氏之死的原因是宫闱中争风吃醋而引起的,并不复杂。

,《魏略》《汉晋春秋》《魏书》另外与的史实性远非可比,应当是可信的。从这些留存下来的基本史料来看,甄氏的面貌及死因并不难查勘。也合乎情理。因

后宫的命运大抵因为帝王个人的因素而不同。曹丕的儿子魏为在曹氏父子当政的年代,

《三国志·魏志·后妃传》记载明帝曹睿因为毛皇后嫉妒明帝曹睿对待后妃也是如此。据

④这在当时为正常之郭元后而口出怨言,最后也被明帝赐死,如明帝的生母一样的下场,

《魏书》:“臣松之以为《春秋》中所叙甄氏所死之事曲意掩饰之事,裴松之指出之事。对于

义,内大恶讳,小恶不书。文帝之不立甄氏,及加杀害,事有明审。魏史若以为大恶邪,则

若谓为小恶邪,则不应假为之辞,而崇饰虚文乃至于是,异乎所闻于旧史。推宜隐而不言,

⑤裴松之指责王沈”此而言,其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陈氏删落,良有以也。

《魏书》《三国志》处心积虑粉饰曹丕与甄氏之关系,虚构了许多故事,陈寿作时,将其刊落削除也是顺理成章的。

当然,曹丕赐甄后死之后,内心也不无歉疚之意,他立甄后之子曹睿为太子,即位为。《三国志··:“生而太祖爱之,帝,也未尝没有补尝的意思在内魏志明帝纪》记载常令在

封武德侯,黄初二年为齐公,三年为平原王。七年夏五月,帝病笃,乃立为左右。年十五,

”《魏略》:“文帝以郭后无子,皇太子。丁巳,即皇帝位,大赦。注引曰诏使子养帝。帝以母意甚不平。后不获已,乃敬事郭后,旦夕因长御问起居,郭后亦自以无子,遂加不以道终,

。《魏末传》慈爱。文帝始以帝不悦,有意欲以他姬子京兆王为嗣,故久不拜太子曰:帝常

:‘陛下已杀其母,从文帝猎,见子母鹿。文帝射杀鹿母,使帝射鹿子,帝不从,曰臣不忍复

①②③④⑤

:《三国志··,陈寿魏志后妃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60页。

《资治通鉴》,司马光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2232-2233页。:《三国志··,陈寿魏志后妃传》第166-167页。:《三国志··,陈寿魏志后妃传》第167-168页。:《三国志··,陈寿魏志后妃传》第161页。

44《中国文化研究》2013年冬之卷

①曹睿作为甄后之子,’”杀其子。因涕泣。文帝即放弓箭,以此深奇之,而树立之意定。其

母被杀,十分痛苦,他之所以被立为太子,即皇帝位,固然因为祖父曹操的宠爱,也与曹丕

赐死甄后之后为了填补内心的歉疚有关。

木斋先生为了论证甄后与曹植隐情,竭力强调甄后之死不可能因为嫉妒而激怒曹丕而肯定另有原因,这就是与曹丕之弟曹植的隐情,遂对于公认的《三国志》中基本被赐死,

《魏书》的史料不顾,而对于多溢美与附会之辞的中有关传说加以解释,作者一再强调,美丽贤惠的甄氏始终得到曹丕的宠爱,如果不是因为与曹植有隐情而惹怒兄长,是断不可能

被曹丕所赐死的,这种推导既没有史实可证,也并不符合情理。从现有的史料来看,甄后··死于因失宠有怨与郭后的谗言,是证据确凿的。木斋先生对于《三国志魏志后妃传》中

,“甄后为一代名后,记载甄氏因为有怨而被曹丕赐死感到不可思议是当时最为美丽贤惠

②“同时,的女性,并且为曹丕生有一儿一女,难道就因为争宠就能赐死么?”以‘后愈失

有怨言’寥寥数语就能向满朝文武大臣交代么?”进而推断甄氏被曹丕赐死缘于与曹意,

植的隐情。这种理由是不充分的,至于说“甄后为一代名后,是当时最为美丽贤惠的女,也是与事实不符合的,东汉末年是一个尚名节的时代,甄氏这样的女人,凭自己的姿性”

不顾自己的夫君袁熙为曹操所杀,为曹丕所获,受到恩宠又与新宠争风吃色而得以苟活,醋,即使在当时也不会被认可。《世说新语》《惑溺》:“魏甄后惠而有色,南朝刘宋时期刘义庆编著的的第一条就记载

:‘五官中郎已将去。’:‘今年先为袁熙妻,甚获宠。曹公之屠邺也,令疾召甄,左右白公曰’”《魏氏春秋》:“五官将纳熙妻也,:‘武王伐破贼正为奴。刘孝标注引曰孔融与太祖书曰

’:‘以今度古,纣,以妲己赐周公。太祖以融博学,真谓书传所记。后见融问之,对曰想其

③可见,’”在曹操父子心目中,甄氏貌美有姿色,是吸引他们的主要动因,父子两人然也。

正是缘于好色之欲望,刘宋范晔的《后汉书·孔融传》也记载:为甄氏而险些发生争执,

“初,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融乃与操书,称‘武

④孔融。操不悟,:‘以今度之,’”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后问出何经典。对曰想当然耳。对于阉寺出身的曹氏家族自然是看不起的,在他心目中的甄氏与妲己乃东汉名士与大儒,

同属一类。除了容貌外,道德品行上无论如何也谈不上“为一代名后,是当时最为美丽贤。至于后人附会甄氏与曹植的故事本无足稽。惠的女性”

而黄初二年发生的监国使者灌均弹劾曹植导致他受处分的事,与甄后被赐死这两件

。《三国志·魏志》事之间并没有任何联系,至少从我们目前所看到的材料来看是这样的:“植与诸侯并就国。黄初二年,卷19《陈思王传》记载监国谒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

。有司请治罪,”:“诏曰:‘植,慢,劫胁使者’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注引《魏书》记载’朕之同母弟。朕于天下无所不容,而况植乎?骨肉之亲,舍而不诛,其改封植。其年改封

⑤这件事显然说的是监国使者灌均弹劾曹植”鄄城侯。三年,立为鄄城王,邑二千五百户。

①②③④⑤

:《三国志··,陈寿魏志明帝纪》第91页。

:《古诗十九首与建安诗歌研究》,木斋第176页。

:《世说新语校笺》,刘义庆撰,徐震堮注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89页。

:《后汉书·,班固孔融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271页:《三国志··,陈寿魏志陈思王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61-562页。

“说诗者,———木斋先生《古诗十九首》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主要作者为曹植说商兑45

。《资因醉酒而劫胁使者,曹丕因为太后原因而没有对于曹植治罪,只是将其改封鄄城王治通鉴》则于是年记载曹丕杀甄后,而根本没有提到曹植是年受灌均劾奏之事。司马光认为曹植自曹丕代汉称帝后,自然交上了华盖运。这件事本身就是曹植任性不拘,性格躁锐系列事件中的一起,并不值得专门记载。木斋先生为了证明曹植黄初二年之后受到处分后与甄后赐死之事有联系,还对于一

《三国志··魏志方术传》中术士周宣与曹丕对话,证明些基本的文献进行曲解。首先举了

。《三国志··曹丕与曹植兄弟二人不和是因甄氏而争风吃醋,引起家事纠纷魏志方术传》

:“文帝问宣曰:‘吾梦殿屋两瓦堕地,:‘后宫当有暴记载化为双鸳鸯,此何谓也?’宣对曰’:‘吾诈卿耳!’:‘夫梦者意耳,’死者。帝曰宣对曰苟以形言,便占吉凶。言未毕,而黄门令

:‘我昨夜梦青气自地属天。’:‘天下当有贵女子冤奏宫人相杀。无几,帝复问曰宣对曰’:‘吾梦摩钱死。是时,帝已遣使赐甄后玺书,闻宣言而悔之,遣人追使者不及。帝复问曰

:‘此自陛下家事,欲令灭而更愈明,此何谓邪?’宣怅然不对。帝重问之,宣对曰虽意文,

’欲尔而太后不听,是以文欲灭而明耳。时帝欲治弟植之罪,偪于太后,但加贬爵。以宣为

①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中郎,属太史。周宣对曹丕所说的“此自陛下家事,虽意欲尔而,。《世说新语·:“文帝尝令东太后不听”是指曹丕与曹植因争帝位兄弟阋于墙文学》记载

:‘煮豆持作羹,阿王七步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曰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然,

②而太后不听是指史有明载的卞”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惭色。

太后卫护曹值之事,使得曹丕不敢加害曹植。根本不是作者所说的曹丕与曹植因争甄氏

。《三国志·《后妃传》“文帝即王位,魏志》的也记载尊后曰王太后,及践阼,而闹生分之事

”:“后以国用不足,尊后曰皇太后,称永寿宫。注引《魏书》曰灭损御食,诸金银器物皆去太后少子,最爱之。后植犯法,为有司所奏,文帝令太后弟子奉车都尉兰持之。东阿王植,

:‘不意此儿所作如是,’公卿议白太后,太后曰汝还语帝,不可以我故坏国法。及自见帝,:‘此陛下家不以为言。臣松之案:文帝梦磨钱,欲使文灭而更愈明,以问周宣。宣答曰

③则可知周宣所谓“陛下’”事,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则太后用意,不得如此书所言也。,家事”正是指曹丕因曹植屡次犯法因太后保护不得治罪而感到引结的家事,与曹植、甄

“隐情”没有任何关系,不知木斋先生何以将这并不难懂的史实解释成了曹丕因氏的所谓

家丑不可外扬而烦闷的故事,以证明曹植与甄氏的隐情早已为曹丕所知晓,曹丕于黄初二

年的赐甄后死与贬爵曹植是为惩治此二人。但细检史料,则发现根本与此无涉,这二件事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从根本上来说,所谓曹植与甄氏的恋情与隐情等,完全是魏晋以来笔记小品的产物。《文选·:“《记》最早将曹植与甄氏联系在一起的,是唐代李善注洛神赋》时引用的曰: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与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赉植。植还,度轩辕,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讬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

①②③

:《三国志··,陈寿魏志方术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10-811页。

:《世说新语校笺》,刘义庆撰,徐震堮注第134页。:《三国志··,陈寿魏志后妃传》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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