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实体检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密封情况。
要求以上资料完整并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 3、屋面:
查阅建筑基层处理技术资料或照片、录像,核查基层验收合格记录;核查工程中采用的保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查记录和按检验批划分的进场复检报告;
下列部位或内容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1)基层;
(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和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
要求以上资料完整并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 4、楼梯间隔墙改造:
查阅建筑楼梯间基层处理技术资料或照片、录像,核查基层验收合格记录;核查工程中采用的保温材料、粘结、抹面、抗裂砂浆、锚固件、网格布等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查记录和按检验批划分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进场复检报告;
下列部位或内容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浆料施工; (3)增强网铺设;
要求以上资料完整并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 5、不采暖地下室上部顶板:
8
查阅建筑基层处理技术资料或照片、录像,核查基层验收合格记录;核查工程中采用的保温材料、粘结、抹面、抗裂砂浆、锚栓、网格布等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查记录和按检验批划分的进场复检报告;
下列部位或内容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要求以上资料完整并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 6、建筑物整体节能情况
查节能改造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二)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查施工资料及系统检测/检查报告。 1、供热计量及室内温控改造:
核查供热计量、室内温控改造设计方案,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能进行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核查热计量装置、温控装置等产品说明书、合同、进场验收记录等文件资料;核查热计量装置、温控装置安装验收记录,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改造完成后,需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低于2℃,且不高于1℃,此项核查室内采暖系统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2、供热管网:
9
检查供热管网节能改造设计方案;核查供暖系统节能改造工程选用的保温材料、水力平衡装置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应满足设计要求;核查破损管道保温材料更换记录;核查水力平衡装置的调试报告。
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量评估
(一)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工作量
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应满足分户计量和室温可调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核算全部节能改造工作量。达到要求的按采暖系统改造覆盖的实际建筑面积核定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工作量。
(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作量
1、对于改造后,改造部分的传热系数满足《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41/T089-2008)的建筑,按改造内容核定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围护结构改造的核定改造面积(㎡)=围护结构对应的建筑面积×(∑改造内容工作量系数) ???????????? (1)
式中: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内容包括门窗节能改造、外墙节能改造及屋面、楼梯间节能改造,对应的工作量系数分别为:50%、40%、10%。
2、对于改造后,改造部分的传热系数仍未满足《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41/T089-2008)要求的建筑,计算公式如下:
围护结构改造的核定改造面积(㎡)=围护结构对应的建筑面积×[∑(改造内容工作量系数×未达标项的修正系数)] ????(2)
式中:
10
未达标项的修正系数=未达标项的传热系数限值/未达标项的实测传热系数
注:
(1)未达标项的传热系数限值参见《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41/T089-2008)。
(2)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方法参见《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2009)。
(三)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工作量
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为适应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后引起的流量及水力平衡变化所进行的必要的改造,所采用的改造手段应与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形式相适应。具体工作量计算公式如下:
热源及管网改造的核定改造工作量(㎡)=管网改造所覆盖的实际建筑面积(㎡)×(θ1+θ2) ????????????(3)
式中:
θ1—锅炉房或热力站计量装置安装的工作量系数。对于已安装该项计量装置的项目,θ1取值为70%;对于未安装该项计量装置的项目,θ1取值为0;
θ2—热源及管网调控装置安装的工作量系数。对于改造后热源及管网满足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要求的项目,θ2取值为30%;对于不满足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要求的项目,θ2取值为0。
三、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节能效果评估
根据《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中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在保证相同室内温度的前提下,
11
以热源为单位,对其供暖所覆盖区域内的建筑实施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热源端的节能量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2;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15%的,节能效果系数为0.8;以热力站为单位,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建筑物实施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热力站节能量高于4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2;节能量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0.8。
节能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节能量(%)=(改造前能耗×对应的气象修正系数-改造后能耗×对应的气象修正系数)×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热环境修正系数/(改造前能耗×对应的气象修正系数)?????????(4) (一)能耗的确定
1、改造前和改造后的能耗计算公式如下:
能耗(千克标准煤)=采暖能耗(千克标准煤)+0.404×电耗(千瓦时)
注:按火力发电煤耗计算,每年各不相同,为便于对比,以国家统计局每度电折合0.404千克标准煤,作为电力折算标准煤系数。
2、采暖能耗确定原则
(1)改造后采暖能耗根据热源、热力站或建筑楼前热计量装置计量确定。
(2)改造前的采暖能耗如有计量装置的,按计量装置计量数据确定,对于无计量装置的,按照以单栋建筑、热力站、热源为改造单元的实际情况依据同类型、同种供热形式的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理论计算或通过计算机软件模拟的方法确定。
计算方法参见3。
3、改造前无计量装置的采暖能耗计算方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