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项目指南

2019-02-20 21:54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北 省 旅 游 局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1年度使用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直管县发展改革委(局)、旅游局、财政局:

按照《河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旅游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为引导带动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制定了《河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度使用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旅游局

河北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1

河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度使用指南

根据《河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提出河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度使用指南:

一、安排原则

2011年度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要紧紧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旅游业发展强力推进的七个方面,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采取差别化的激励措施,用于重点旅游项目贷款贴息,旅游业发展先进市县、先进景区和旅游企业的以奖代补,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市县政府和投资企业两个积极性,引导和带动更多资金投向旅游业。

二、支持范围

1.贷款贴息。用于对符合旅游规划、投资规模较大、前期工作手续完备、银行贷款落实的旅游重点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2.以奖代补。用于对旅游业发展先进市、县政府重大旅游项目进行奖励,支持8个环首都休闲度假基地和4A以上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含旅游厕所)建设,支持购物旅游、乡村旅游设施建设,与中央国债旅游资金的配套等。

2

3、资本金注入。用于对省级投资的重大旅游项目或省旅游投资公司等省级旅游投融资平台注入资本金。

4、财政直接投入。用于河北旅游形象宣传促销(省直接安排)。 5、省旅游局专项项目支出。用于市场促销管理费用、旅游精品(4A、5A)建设引导、旅游交通标志牌建设、自助游体系建设、旅游项目建设、国内外旅游促销和旅游信息化建设等(省旅游局部门预算安排,申报要求由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厅另行通知)。

三、 支持重点

1、列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中“旅游重点建设项目”名录的项目。

2、列入河北省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旅游建设项目; 3.旅游业发展先进市、县和旅游投资企业的重大旅游项目; 4、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和沿海经济隆起带旅游建设项目; 5、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6、新型旅游业态建设项目。 四、投资规模

申请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环首都休闲度假基地和4A以上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含旅游厕所)建设项目,按批准的项目规模申报;购物旅游、乡村旅游等项目可根据实际建设规模申报。

五、 申报时间

3

贷款贴息项目需在9月10日以前申报,以奖代补和资本金注入项目需在7月底前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按照《河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办理。

4


2011年度项目指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粘土矿物和粘土胶体化学基础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