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龙盈钢结构有限
责任公司作业文件 编号:LY_ZY/DH-03
甘肃龙盈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动火管理制度
版 号:2011/01
拟制部门:安环部 审 核 人:曹克强 批 准 人:祝 明
2011年01月 发布 2011年01月 实施 受控状态:受控 发放编号:
动火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甘肃龙盈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动火管理的安全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甘肃龙盈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管理规定
3.1报告的审批:由施工单位起草动火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火现场总负责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动火现场监护人。并由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动火安全负责人、涉及部门领导、安全措施交底人签字。
3.2进入危险区域持证制度:进入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应持有效的动火报告。特殊工种要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证。 3.3焊工要了解所要施焊器材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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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所要动火的部件,如果能搬动时,将其运到安全区域进行焊接或动火作业。如果不能搬动时,除应采取相应的处理外,还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3.5危险区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需要焊接与动火时,必须进行安全、可靠、可行的方法进行彻底清理。并要经过安全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焊接与动火作业。
3.6使用电焊焊接时,要有可靠的绝缘或防止杂散电流扩散的接地设施。 3.7对可能残留危险物品的设施、设备、管路应进行相应的物理或化学处理。如无法确认是否处理彻底时,要进行预烧处理,但要有周密的安全防护计划、措施和相应的防护设施、设备等。 3.8焊接动火期间安全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3.9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搞好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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