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件
云 南省 公 安 厅 公交〔2010〕97号
关于印发201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州、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09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同时,请各地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我省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或者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如有新的规定,依照新的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此件发至县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最新法律法规 2010-05-09 20:40:07 阅读29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201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14424元; 二、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10202元; 三、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369元;
四、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2925元; 五、2009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992元。其中: 1.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14元; 2.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800元; 3.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443元;
4.电力、煤气及水的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942元; 5.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686元;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066元;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975元; 8.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073元; 9.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9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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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545元; 11.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726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314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80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353元;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565元; 16.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696元;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34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649元;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404元。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级别 开支标准 省外 省内一类地区 省内二类地区 600 600 600 300 300 300
注:一类地区包括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二类地区包括昭通市、曲靖市、
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楚雄州、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临沧市。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
每人每天补助 伙食补助费 50元
公杂费 30元 240 240 200 150 150 100 副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处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人员 处级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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