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区、办公生活区一侧。
(4)绿化:办公、生活区根据地形条件适当设置绿化带、花坛(卉)和种植花草树木,设专人负责管理。
5.3.3、环境保护工作程序工程开工前,对环境因素进行辩识,列出环境因素清单,再进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出控制控制措施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尽量减少塔位的降基量,减少植被的破坏。工程结束后尽可能恢复植被。 (2)按设计要求弃土或将弃土远运,严禁将余土随意堆放而造成水土流失,以避免破坏自然地貌、植被。
(3)回填后的余土妥善处理,不允许就地倾倒,可用编织袋将余土装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的专门堆放场所堆放。、
(4)施工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严禁故意破坏植被。现场临时设置的土坎、水沟等必须按原地形地貌进行填理、夯实,使其恢复原貌。
(5)堆放材料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理布置方案,力求占地最少,搬运距离最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最小。
(6)对现场剩余的砂石料运至其他桩号使用,或者与土掺合后填至坑内。对剩余的水泥必须运回材料站或仓库。
(7)现场废弃的编织袋、塑料制品、线绳等杂物,及时清理、回收,使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在山区的工地小运输,尽量只拓宽原有人行道;若需修建新的道路尽可能选择在线路的走廊内,以尽量避免多砍伐树木。
(9)开挖基础土石方应尽量减少破坏原始地貌和植被,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基础应先生土后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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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严格按设计及规程规定,砍伐通道树林和拆迁房屋,尽量少砍少拆,以保护生态环境。
(11) 在施工现场留宿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在工地用餐时,不使用一次性餐具,避免白色污染。
(12)开挖基础土石方尽量减少破坏原始地貌和植被,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基础先生土后熟土。
(13)接地体的降阻剂在人力运输、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剩余材料回收,严禁乱倒,避免环境污染。
5.4.1、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具体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1)对于设备上方或周围存在危及设备安全的作业时,对设备进行隔离保护,并重点对成品基础面地脚螺丝、塔材、导地线(光缆)、电缆等实施保护。 (2)运输、基础浇注、吊装、架线、电缆敷设、附件安装等工作采用主动保护原则,防止对其他成品造成污染与破坏。
(3)杆塔基础及电缆线路构筑物施工完成后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防止场地雨水流淌污染。
(4)基础完工后纵横向直角边设木质或钢质保护条,预留螺栓涂抹凡士林或黄油后加套管保护。
(5)钢丝绳等物件不得在已完工基础或地脚螺丝直接钩挂,起重用钢丝绳不得与被吊塔材、绝缘子等直接发生摩擦,连接处必须有软垫物或专用夹具。导线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5.5、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点及措施
(1)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单台视在功率不超过100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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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且总量不超过0kVA的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
(2)配电箱可只设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安器且机一漏保,必须设10×4铜排小母线(PE排)。铜排小母线与点,箱体、箱门做电气连接。 (3)若发电机与开关箱距离小于3m,两者可共用一个连接点,用PE芯线从发电机中性点抽头小套管顶处经发电机外壳至该地点规范连接;开关箱内PE排用PE芯线与该地点规范连接。
(4)从开关箱连接到单相、两相、三相和三相四线用电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工作的PE芯线,一端与用电设备外壳规范连接,另一端与开关箱内保护小母线(PE铜排)规范连接。
(5)开关箱内的漏电保安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采用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值采用0.1S;且开关箱内必须一机一漏保。
(6)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安装漏电保安器。安装漏电保安器后,不能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要求及措施。
(7)开关箱内负荷接入点的装置采用电源插座。电源箱内带保护接地符号的螺栓应设在箱门上且应满焊(打开箱门人面向箱门的右下角)。
(8)PE排与箱体之间直接连接并用保护用导线(多股铜线不得大于10欧姆)。 (9)保护用线的统一外观标志为黄/绿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将黄/绿双色线挪作它用。
(10)开关箱装设总分断开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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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低压电源使用与维护
(1)停送电操作应按刀闸操作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特殊情况例外。 (2)下班停止工作时,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拉闸断电,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外观、试验装置、接线检查、进出线是否承受外力等。 (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能放置任何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 5.5.2、跨越架搭拆
(1)基本要求:搭拆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使用施工作业票,搭设完毕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能使用。跨越架搭设应横平竖直,拉线受力适中,锚桩牢固可靠,对被跨越物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应满足安全规程要求。跨越架顶封网规范,满足安全架线需要,并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有电危险、禁止攀登”等警告标志。
(2)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拆除跨越架。 5.5.3、高处作业
(1)2m及以上高处作业对人身实行百分之百保护,安全带要打在作业人员上方牢固的主材上,移动过程中据实际情况使用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水平防坠器。严禁抛掷任何物件。
(2)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5.5.4、起重吊装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卷扬机地锚必须可靠牢固。卷筒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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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缠绕整齐,第一个导向轮距离卷扬机不得小于15倍卷筒宽度。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应良好。
(2)钢丝绳锈蚀、缺油、磨损断丝超标不得使用。绳卡质量及连接不符合规定不得投入使用。
(3)钢丝绳、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器具定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查和保养。起重工器具严禁以小代大。
(4)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
(5)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起重钢丝绳在棱角处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千斤绳不得打扭、绞使用。钢丝绳浪风绳与铁塔连接处必须有软垫物。 (6)起重司机、指挥要持证上岗,非本机型司机不得操作。临近带电体作业吊车本体必须设保护接地设施。
(7)吊件和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起重臂及吊件上严禁有人或浮置物。 (8)严禁吊件从人或驾驶室上空越过。
(9)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工作结束后,起重机的各部应恢复原状。
(10)在电力线下方或其临近处起重作业,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技术人员在场指导,严禁起重臂跨越电力线进行作业。 (11)严禁使用吊车或机动绞磨起吊钻桩或地锚。 5.5.5、消防安全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项目部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场配备足额、有效的消防器材,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掌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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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要领,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同火灾斗争中能防会消,提高自救能力,减少失火事故的成灾率。
(2)加强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例行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夜间突击检查)。
(3)在林区或草地施工注意防火,不准乱丢烟头(烟头应带回住地),尽量不用明火。工作时划定工作范围,由专人负责监督;人员离场时,现场负责人应对工地现场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有明火和暗火。
(4)采用暖棚法养护混凝土基础时,火源不得与易燃物接近,并应设专人看管。 (5)在林区、牧区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当地的防火规定,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5.5.6、机械装备、车辆交通
(1)进入现场机械必须做到机容机貌整洁、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2)进入现场的机械使用队伍,具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缺陷整改的相应能力。 (3)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限速行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必须把防止交通事故作为重大风险加以控制,特别要严格审查租用车辆、驾驶员所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严禁客货混装;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作载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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