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建设汇集
4、属重大隐患事故,应及时上报,定出切实可行措施。 5、负责事故隐患排除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6、对随时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班组长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责令施工队立即处理。 三、奖励及处罚
1、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经事故隐患小组评估核查后,按预发事故等级及程度,给予个人奖励。
2、对存在隐患不报或瞒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由事故隐患管理小组出具《事故隐患处理通知书》。
3、对接到《事故隐患处理通知书》而未立即整改,给予班组及个人处罚。
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1、班组现场的安全评估由班长负责,跟班干部监督实施。 2、各岗位的安全评估由岗位司机负责。
3、岗位人员在接班时要对设备及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每班开工前,班长要带领全班职工进行零事故活动,口述要有针对性。 5、岗位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进行零事故口述确认。
6、跟班干部要对本班的施工情况进行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或环境要及时派人处理。
7、每班下班后班长和跟班干部都要到队部值班室将当班存在的隐患填写在值班记录上。
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
1、队成立专门的事故处理机构,并将矿事故救灾预案向全体下井人员进行贯彻。 2、井下施工现场出现事故后,班长首先向队办公室
进行详情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对伤者进行简单包扎处理,以防止伤情加重。 3、队接到生产现场事故详情汇报后,应马上启动相关救灾应急预案,同时向调度室进行事故详情汇报。
4、事故现场班长或带班队长应组织人员将伤者运送上井,运送过程要选取合适的运送工具,达到快速、稳妥、安全地运送。
5、队应安排专人立即下井协作事故班组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6、事故中伤者在上井后,可根据伤情进行判断是否在矿医院进行预处置,否则应在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具有伤情处理资质的医院进行救护。
7、事故伤者在上井后,队应积极配合矿救援指挥部,安排做好相关事务处理。 8、队应在第一时间写出事故发生详细报告。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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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 因忽视安全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 、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 资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 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 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 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 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一、每月对班组进行考核,检查全部工种或岗位,检查班组的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措施,进行全面考核评分。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队发出整改通知,责令有关班组限期进行整改。
二、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检查考评得分较低的班组进行罚款(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三、设立安全工作奖励金,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为规范班组学习培训,加强学习培训管理,提高学习培训成效,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营造出“比”、“学”、“赶”、“帮”、“超” 的良好氛围,实现打造“精品班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制订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并将其参加培训学习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及月度、年度考核之中。
2、结合公司的、本矿的培训计划,制订适合本班组的学习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大力加强培养人才队伍特别是紧缺岗位。并定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做好对新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岗位知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4、适时对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要注意:有基础理论到实际应用;从简单到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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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其动手去做,宽容失败。积极提问,不停地关心鼓励新员工的成长。
5.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调动大家的学习兴趣,促进班组学习效能。通过学习活动,强化班组的团队凝聚力,激发班组潜在的活力,最终实现工作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1)要求:明确培训对象;确定学习内容;安排培训时间;落实培训责任;创造培训条件;注重培训效果。
2)学习内容:各相关文件精神、岗位知识、操作技能、创新意识、创新方式方法等。 3).学习方法:自学、集中学习、师带徒学习、互动学习、经验交流、先进人物做报告、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共享经验、共享感悟,培养班组个人的思考能力,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
4)集体学习:由班组长根据车间安排及当前工作需要,综合班组成员提议确定学习主题,指派相关人员准备学习资料,并安排适当时间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 5)个人自学:根据自身在工作的实际情况,选择和自身工作紧密相关的知识进行学习,学习的心得如有推广价值可以向班组长申请组织集体学习,由本人向班组成员进行培训。
6)师带徒学习:由班组长制定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进行一对一或者一对多建立师徒关系,对徒弟进行指导,培训和评价。同时学习效果均计入双方的考核中。 6、集中培训学习实行签到制,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者按旷工论处。
7、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班组集体学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8、集中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要准备好有关的学习资料,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学习记录。 9、培训组员要做到“八要”:一要注重人格人品的培养;二要注重员工的精神教育和常识教育;三要培养员工的专业知识、正确的规范的操作技能和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四要训练员工的细心;五要培训员工的竞争意识;六要注重员工的创新意识培养,提升班组创新能力;七要注重培养员工的爱岗敬业、模范典型精神;八要注重员工心理素质的提升。
10、培训要做到“四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岗位业务工作相结合;物质激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耐心说服与严格纪律相结合。 11、班组成员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每次培训学习活动。 12、班组长负责班组的学习培训活动,并监督学习成效。
13、班组设一名的学习员,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班组学习记录》。
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一、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学练技能,每月至少要有一种竞赛形式。 二、创造条件鼓励各岗位员工勇于创新、建功立业,成为技术尖子。 三、采取各种缴励政策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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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育一流人才.通过岗位练兵,发现和培养各方面人才,为煤业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学练技能、勇于创新、建功立业,成为技术尖子,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培育一流人才,创出一流产品.
交接班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岗位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现场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2、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地点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3、班组长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4、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并在处理中从严处罚。
5、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队领导或值班人员处理。 6、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1)、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3)、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 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章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
5)、班组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以及交接班制度;
6)、新上岗职工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在监护期内不得独立操作。
7)、班组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活动台账、安全生产会议台账、事故管理台账。
8)、文明生产是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体现。全体职工必须遵守文明守则,开创文明生产新风。
9)、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坚守岗位,杜绝各类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10)、上岗必须穿工作服(鞋)戴工作帽。对各工种的劳动保护特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1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身心健康。 12)、创文明生产环境,实行卫生区域责任制和卫生值日制度。严格执行“三禁”、三包。
13)、房间和工作场所应做到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器具摆放规范整齐,图、表、册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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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完好清洁。
14)、原始记录,凭证单据、台帐、交班簿等要记录及时、准确、清洁、完整,按书写规范填写,按固定位置摆放。
15)、文明操作,文明检修,不乱摆放物料,不乱动、乱拆、乱卸设备,生产或检修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自觉爱护花草树木,保持文明卫生和美化的生产生活环境。
安全举报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检举投诉权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广大职工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矿井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举报内容
1、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
2、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置之不理不予处理、对工人的违章操作熟视无睹的行为。 3、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强令职工进入危险地带作业的行为、安全监察人员自身违章行为。
4、其他对职工打击报复、侵犯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行为。
5、煤矿存在有国务院446号令中认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之一的情况时,可以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二、举报方式
对存在上述几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方式进行投诉: 1、安监处长接待日直接反映。
2、矿建立安全举报箱,可用写匿名信的方式投诉。 三、有关规定
1、投诉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泄私愤。
2、如投诉情况经落实属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对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状况,向单位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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