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带出资料,需经室领导同意。
二、试验检测项目及试验检测程序
1、土工试验(筛分、容重、含水量、液塑限、击实、颗粒分析)。 2、集料、石料(筛分、视比重、容重、含泥量、沙云母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值、磨耗、石料硬度等)。
3、水泥试验(细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胶砂强度)。
4、水泥混凝土、砂浆(稠度、坍落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砂浆强度试验、配合比设计)。
5、路面基层材料试验(压实度、含水量、无侧限抗压强度、配合比设计、钻孔取芯)。
6、路基、路面(压实度、厚度、平整度、弯沉、路面抗滑构造深度、磨擦系数、路基CBR、回弹模量、几何尺寸)。
7、砌石工程常规试验检测。 8、地基承载力。
9、钢材力学性能检测。
三、试验室部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质量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认真实施企业技术标准、检测标准。
2、贯彻执行ISO9002标准,按质量体系文件执行和监督。
3、熟悉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明确设计意图和特点,了解施工方案和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确定质量检验重点。
4、学习和熟悉与工程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工艺规程、质量检验标准,对各项工程从施工准备至完工进行严密的质量监督。
5、负责对隐蔽工程的各项工序中间检查验收检测。
6、对各种原材料在使用前进行检查、试验,严防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 7、负责签认已完工程量和工作量,不合格工程不予签认。 8、检查施工记录,按时填写规定的各种检验记录并签证,填写检验报告,定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程质量情况。
9、负责交工前的全面检查,审核竣工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交接的有关事宜。
10、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工程竣工资料,并进行归档工作。
四、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质量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认真实施企业技术标准。
2、贯彻执行ISO9002标准,按质量体系文件执行和监督。 3、负责项目试验室工作,对试验室工作负领导责任。
4、对试验室的试验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检验工作的质量负责。
16
5、参与《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和质量记录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6、参加各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7、配合上级和质检部门对已完工序或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协调试验力量、试验设备和解决施工中的试验检测问题,负责竣工资料整编,参加竣工验收。
8、参与管理评审,并提出质量体系评价意见。
五、试验员岗位职责
1、必须具有工程质量检验、材料试验的基本知识和法定计量单位基础知识。
2、对被检验产品的标准(ISO9002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应有充分的了解,检测、试验应按有关规程进行,并应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应掌握测试仪器的工作原理、技术标准,熟悉操作程序和试验方法。 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按试验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发生仪器设备事故,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同时要及时分析事故的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5、检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记录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弄虚作假、马虎行事,要对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6、应对检验过程中原始数据与结果保密。
7、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8、注意收集科技发展信息,注意检验技术和手段的更新,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六、试验工岗位职责
1、在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工作,服从领导,搞好团结。
2、所承担试验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设备清扫干净,保持试验室整洁干净。
3、每天检查试验件的养护条件和抗压日期,如有疑问应向有关部门人员申报。
4、每天试验工作完成,应当切断电源、水源,将设备复原。 5、认真学习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各新颁标准。
七、试验技术安全规定
1、试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留心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果发现有变形、断裂、脱落、位移、振动、噪音、发热、冒烟、异味、着火、渗漏等,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停止试验,切断电源、火源、控制易爆易燃、有毒物品扩散并及时报警。
2、在试验进程中突然停电、停水而造成非正常结束实验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水源、卸掉荷载,使仪器设备恢复初始状态。
3、结构试验的加荷设备、支架、支墩等,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试验大
17
型构件时,必须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侧向支撑,以防止构件受力后产生侧向弯曲和倾倒,侧向支撑应不妨碍构件试验时的平面位移。
4、试验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和仪表的安全,为了防止构件破坏时试验设备及构件坍落,在试验构件下面设置防护装置。
5、一切试剂瓶,应有牢固标签,剧毒物品应在标签上注明,配制的溶液应注明配制时间和浓度。
6、一切试剂禁止以鼻鉴别(如须用鼻子接近瓶口鉴别时,可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味即可鉴别),更不能用口去尝试鉴别。
7、禁止用试验容器代替茶杯或餐具,各种试剂统一保管。 8、高温操作及高温物体,应远离易燃物品。 9、手、衣服上不得携带易燃物品操作试验设备。
10、在电炉、高温炉以及其它有温热源的地方,严禁放置燃物品。 11、操作具有放射性的仪器时,应穿带好防护设备后方可进行。
12、在工地上进行检测试验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及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八、试验设备的保管及维修制度
1、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维修、检校工作,由各试验室负责,按规定的时间进行面检查、维修、校准、仪器完好率不得低于95%,若应搬动位置或使用时发现失灵等应进行及时检查、维修、校准。
2、使用仪器前应严格检查运转是否正常,用后清洁干净,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3、各项目实验室的设备仪器台帐、说明书、鉴定合格证由各项目实验室指定专人保管。
4、非试验室人员不得独立操作设备仪器。
5、试验室使用的计量器具,均需按规定的时间送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定期鉴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6、试验人员在操作设备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并防止设备带病作业,以免测试数据不准或加剧设备仪器的损坏。
7、试验设备仪器在搬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以免因碰撞及倾倒造成设备仪器的损坏。
8、对本制度不尽责者,造成仪器设备部件缺损影响测试不准或保管不善丢失等,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8
六、审查意见
行政主管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交通厅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9
附件六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
现场考核报告
工地试验室名称: 报告编号: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云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