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第一次授课详细教案(3)

2019-03-27 17:43

行政处罚行为,违背了行 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属不合理的行为。

实例分析

某市规划局给×公司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其将临中山大街的2层楼房翻建为4层楼房。其后,×公司又申请增建4层,但未获批准。一年后,×公司建成8层楼房一栋。不久,规划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公司超出批准范围建成的8层楼房,属违法建设,该楼房所在中山大街是历史名街,市城市总体规划对中山大街景观保护规定要求,沿街建设要“从整体环境出发,使新旧建筑互相协调,保证完美的风貌”,而该楼房5至8层遮挡了中山大街的典型景观天主堂尖顶,严重影响中山大街景观。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限×公司60日内拆除楼房5-8层。×公司请求规划局减少拆除面积,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 法院经现场勘察确认:楼房5-8层只有一小部分遮挡天主堂尖顶。法院认为,大厦5-8层是违法建设,规划局有权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必须同时兼顾行政目标和相对人权益,在确保实现行政目标前提下,应使相对人权益遭受最小的损害。规划局既然确定以露出天主堂尖顶为补救措施的标准,就应将拆除部分限于楼房5-8层遮挡天主堂尖顶部分,其要求拆除5-8层整体明显超出遮挡范围,额外增加了原告的损失,处罚决定显失公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法院判决将处罚决定变更为:拆除该楼房5-8层一小部分,对违法建设其余部分罚款若干。

评析: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受到两大原则支配,一为合法性原则,另一为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属于合理性原则范畴。 比例原则强调行政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均衡关系,其中有三个次级原则:第一,适当性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方法应有助于行政目的之达成,否则即违反适当性原则。第二,必要性原则(最小损害原则)。在有多种同样可达成行政目的方法可供选择时,行政机关应选择对 当事人权益侵害最小者,不能逾越必要的限度,否则即违反必要性原则。如税务部门有权扣押欠税者财产,若其可在扣押产品和扣押设备之间选择,则其一般应选择前者,因为这对欠税者的损害相对较小。第三,相当性原则(狭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方法对当事人权益造成的侵害不得与欲达成之目的显失均衡,两者之间应保持恰当的比例关系,否则即违反相当性原则。如警察使用枪支的目的在于制服嫌犯,终止其危险行为,比如警察鸣枪示警后,嫌犯有畏服表示,则行政目的即已达成。若警察仍向嫌犯射击致其伤亡,则该侵害与行政目的不存在均衡关系。

在规划监督检查的执法实践中,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但要熟悉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还要熟悉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行政赔偿法和行政复议法等,只有掌握相对全面的法律武器,才能够正确执法。

(3)行政应急性原则

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法律授权的一级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依据相抵触的措施,事后必须报法定国家机关予以确认。

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并不排斥任何法律控制。 它应符合:

? 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情况;

? 非法定机关行使紧急权力,事后应报法定机关予以确认。 ? 行政机关作出的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

? 应急权力行使应该适当,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和范围内。 5、依法行政

(1)含义: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的活动。依法行政的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监督,都要依照法律进行。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行政执法。

(2)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依法治国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法监督等内容组成的。在这些内容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依法

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

(3)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注册真题:我国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是( )

A、依法立法 B、依法行政 C、依法司法 D、依法监督

本次课内容总结:

课后练习题:

一、选择题

1、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法律后果应该由()来承担 A.受委托的组织B.作为委托的行政机关

C.受委托的组织的工作人员D.作为委托的行政机关织的工作人员 2、 以下()不是行政机关获得立法权的形式

A.职权性B.授权性C.特别授权性D.委托授权性 3、以下对法律的理解错误的是()

A.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B.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D.是由国家政府部门保证实施的 4、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地位不正确的是() A.同等B.对等C.不对等D.相同E.不同 5.我国各级行政机关不具备的职能是( )。

A.行政立法权 B.司法解释权 C.行政司法权 D.行政管理权 6、我国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是( )。 A.依法立法 B.依法行政 C.依法司法 D。依法监督 二、案例分析:

1、某市城市规划区的东南部,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方案,有一个约60公顷的城市规划绿地。某科研单位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规划绿地内(现在为耕地)占用3公顷土地建设住宅,补偿费用1000万元。一年后建成多层住宅五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该科研单位在分房的过程中有职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单位领导搞违法建设,要求查处。经查后,城市规划执法人员认为,改科研单位和村委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变相买卖违法侵占耕地,同时也未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占地建设属于违法建设,且侵占规划绿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法事实清楚,不用再找当事人调查,于是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对违法建设作出予以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科研单位不服该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败诉。

试分析:败诉的原因是什么?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此案?

1、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属于程序败诉。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正确的行政处罚 决定的程序主要是: 2、立案 。

3、调查取证。除了由当事人调查违法事实外,还应制作笔录,告知当事人有陈述权,申辩权的要求听证权 。

4、审理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告之当事人有复议诉讼权 5、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6、当事人执行:如当事人不履行 行政处罚 决定,则由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某市的市区北部有一段古城墙,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古城墙内外各100米为保护区,只准绿化,不许建设,由园林绿化队管理。有一投资者看中这块风水宝地,以每年支付I00万元的租金在离古城墙50米处投资建设五栋二层青瓦灰砖小别墅,在与绿化队签定了协议后,随即组织施工。此时,被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监督检查执法队发现,责令立即停工。 试分析:这个工程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该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属于违法建设。该工程侵占文物保护用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性质十分严重;

2.责成投资者立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地形地貌;对投资者处以罚款;没收绿化队所收租金,上交国库;建议园林绿化队的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绿化队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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