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而富有激情的团队——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汽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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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学生会新聘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对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第二章 分 则
第七条 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评估打分制度。凡符合以上条件(总则)的学生会干部,可以获得基本分80分,量化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总分等于基本分加量化考核分。
第八条 学生干部具体量化考核规定:
1.汽车学院学生会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例会以及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主席团,各部会议,下同)。会议考勤实行扣分制度,汽车工程分院学生会成员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严格规范请假制度。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处理;由于病假、事假等原因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3次(即从第4次起),以后每次扣1分。会议请假要经部长和主席团批准,部长(副部长)请假要经主席团批准,副主席请假要经主席批准。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
3.凡要求学生干部完成的有关工作、参加的有关活动,均应自觉完成和参加,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4.工作计划、总结超期上交的扣5分,不交的扣10分。
5.学生会干部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定者,经教育无改过表现的视情况扣2分或更多。
6.上级规定的任务(工作、计划)不按时完成者扣5分。
7.对主席团负责,在工作中应该经常向负责人汇报工作。具体要求各部部长在该部组织参加每次活动前向负责人汇报组织情况、实施办法,在每一次活动后汇报活动结果等,否则扣5分;
8.学生干部(特别是部长以上)应积极主动、带头组织好各项工作。工作中不得推诿、抵触,否则扣10分;
9.各部参加院里组织的活动获第一名的该部分管主席、部长各加5分,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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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的成员加4分;其后名次按1分逐级递减;
10.各部负责组织的活动视工作成效分好、中、差三档:“好”指该活动组织得有条有序,组织人员积极、努力、团结,活动效果好、影响良好;“中”指组织水平一般,活动效果一般;“差”指组织水平差,组织人员态度不认真负责,工作互相扯皮,活动效果差。“好”一档,该部所有成员各加5分;如果该活动具有创意,影响较大,视具体情况,各加10分;“中”档不加分,;“差”档,该部所有成员扣10分。
11.如有利用职权之便指使或唆使检查人员徇私舞弊或检查中态度蛮横、不负责任等迹象经查实给予停职处理。
12.学生会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随意改动检查结果或有其他徇私行为,经举报核实,扣5分。
13.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成员,除学校处理外,要追查相关领导责任并给予相关人员停职处理。
第九条 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1.考勤类具体考查、统计由办公室负责。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开会、应参加的活动的应及时向分会主席请假,原则上要求应当面请假,不得代请、代交请假条。各部自行召开的会议,向部长请假。
2.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直接交办公室。
3.对部长的考查,以及对各部自行组织的活动的工作成效的考查由主席、办公室主任负责。
4.对各部成员的考查,由分会主席、各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负责。 5.对学生干部的考查,一个月进行一次,当月评估,当月通报。由主席团根据考评结果向分院团委老师提出处理意见。分院团委老师根据意见,并依据该干部日常表现作出处。
第十条 附则。
⒈ 本条例将于2007年9月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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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 本条例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学院学生会。
二、汽车学院学生会干部行为规范
为了规范学生干部的日常行为,保证学生会的工作达到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思想行为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江中,一切以国家人民的利益为重; 第二条 严于律己,遵守国家、社会、学校和学生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三条 礼貌待人,热情诚恳,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第四条 爱护同学,真诚相待,互帮互助,正常交往,自尊自爱; 第五条 学生干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学生干部应当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并且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第七条 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为同学服务、为老师分忧的精神,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禁止滥用职权、越权发令、对抗上级、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推诿拖拉、瞒上欺下。
第八条 学生会各部内部机密禁止向外泄漏,不得打听其他部的消息。
第二章 仪表行为
第一条 学生干部应穿着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等进入教学区。 第二条 讲究仪表,穿戴整洁,端庄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染发、烫发、不戴首饰;校内,女生头发一律扎上。不穿拖鞋、背心出入公共场所;
第三条:注意言谈,切实合理,得体大方,不在公共场合喊叫、喧哗,不讲脏话、粗话,不在网上发布不文明言论;
第四条 举止文明,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闹事;
第五条 不听不看不健康的歌曲、影视,不说不文明语言,反对不文明恋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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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学生干部进入老师办公室应注意礼貌,不得随意翻动老师东西,用过东西要放回原处。
第七条 遵守公共秩序,在教室、图书馆、礼堂、食堂等地不起哄,不抢座,不插队;
第三章 工作行为
第一条 热爱集体,团结合作,群策群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加强学生会内部各部门和成员的联系;
第二条 脚踏实地,认真工作,务实守信,实事求是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第三条 认真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努力工作,勇于创新,服务同学,服务校园,服务社会;
第四条 诚实谦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怕困难,勇于创新。
第五条 以身作责,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用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六条 统筹兼顾,提高效率,时效至上,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 学生干部不得因工作或者借故工作而耽搁正常上课时间。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向任课老师提出书面请假。上级学生干部安排布臵工作时,必须保证下级学生干部不因工作任务而耽搁其正常上课时间。 第八条 学生干部应当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为同学服务,不得脱离同学,不得有高人一等的心态,不得有官僚作风,禁止在工作时与同学发生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冲突,禁止以干部身份欺压同学。
第九条 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当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荣誉。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以学校大局为重的原则,妥善处理与学校的关系,应当本着团结和睦的精神妥善处理各系部之间的关系。
第十条 学生干部应当团结协作,学生会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应当服从学生处领导、老师和上级干部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其布臵的工作任务。
三、汽车学院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制度
汽车学院学生会是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培养学生能力,展示学生风采为宗旨,在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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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为帮助学生会干部成才成长,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学生会干部队伍,特制定此制度:
一、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关心时政和学院大事,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道德品质素质要求:热心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心理素质要求:身心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五)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六)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 二、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方式
(一)学生自荐: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之前,院学生会办公室、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介绍,有意愿参与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团委递交自荐书,介绍本人情况,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看法与意见。
(二)学生会干部推荐:通过工作相处,在了解成员的学习成绩、办事能力、组织纪律性等情况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成员参与选拔。
(三)老师推荐:按照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择优推荐。
(四)公开竞聘:个人准备竞聘材料,通过公开竞聘演讲,选拔群众基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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