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会议的上讲话
政府副县长:张书华 (2012年3月 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当前我县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形势,正视当前全县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动员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努力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增强质量安全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把我县的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行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去年以来,我县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市推进建筑业发展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行为,全年共集中开展六次全县工程安全质量巡查,实行了房地产市场“周巡查”制度,全面加强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监督、清欠和建筑节能工作力度,“一卡通”系统得到了较好的试点推行。全县的房地产和建筑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保持了较好的位次。
房地产开发方面,启动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2个,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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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面积2.8万平方米,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5个,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146套,商品房和保障房建设数量再创新高。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明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做法和标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平稳态势。
通过上述措施,使全县的房地产市场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安全生产实现了零事故,全市工程质量巡查组和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组对我县质量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监管的结果,但更是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住建局向你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与县委县政府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比仍有不小差距。从目前情况看,部分单位部分工程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擅自预售商品房,而且情节十分恶劣,严重扰乱了我县的房地市场秩序。二是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没有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主要表现在“四改”项目(危房改造、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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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查处的农村私自建设住宅楼工程;在建工程没有经过综合验收就私自交付使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三是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资金投入不够,人员配备不到位,重进度、轻质量;四是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有的项目管理人员如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配备严重不足,项目经理只是到检查或验收时才出来应付;五是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特别是深基坑放坡、支护不规范,不论证,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形成质量安全隐患;六是文明施工不达标,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规范,标准低,现场道路没有平整硬化,工地环境脏乱差,材料堆放混乱;七是监理单位职责缺位、人员不到位、素质低;
上述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少数项目上,如不尽快纠正,很可能就是明天的隐患。这几年我县虽没有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房地产市场发展也较为平稳,我认为,这里有我们管理加强的因素,也不排除侥幸的因素,周边城市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提醒我们必须时刻把质量安全工作看重看大看急,时刻把质量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
当前,我县正处于实施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的攻坚之年,可以说,建设投入空前、建设规模空前,对房地产和建筑业来讲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与此同时也给质量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考验,我们始终要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那就是越是工程项目多,越要抓好质量安全,稍不留神,就会出问题。加上近三年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投资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技术复杂、新技术含量高,这些工程一旦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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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能是重大事故,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失。越是要求快上、大上项目时,越要提高标准设计、施工,否则就会出问题。
为此,希望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的各责任主体,一定要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依法经营,依规售房,严格履行对政府的承诺,向社会奉献精品工程;在工程管理上,要树立质量安全大于天的使命意识和危机意识,站在为政府负责、为社会负责、为自己子孙负责的高度,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查摆问题,完善措施,把质量提上去,坚决杜绝各类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第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齐心协力把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抓实抓到位
2012年我县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管理确定的目标是:全面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依法打击违规预售,清理违法房地产广告,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零事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投诉处理结案率100%,“一卡通”推广1600张,代发工资1600万元,禁实限粘达到市规定的要求。
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等责任主体单位的行为规范和诚信是关键,近期,国家住建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对各方市场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该文件虽然是针对住宅质量说的,但我看对其他项目也是适用的,省厅近期也连续下发文件,为落实文件精神,在这里我要对我县涉及到的市场主体责任进行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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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作为房地产市场的主体,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重要责任,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密集,工作富有挑战性,对于广大开发商做出的努力和贡献,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是,房地产开发政策性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发放销售广告。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这是我们要共同遵守的“底线”,如果有人敢于挑战这一“底线”,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决不能让几个害群之马破坏了隆尧县房地产市场的大好前景!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负全面责任,从可研报告、图纸设计、规划审批、资金筹集、选择施工单位到施工许可,无论哪个环节都直接影响到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因此,建设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尤其是开发企业要注重自身品牌和形象,要把质量当作卖点。决不能为追求低造价、高利润而忽视工程质量安全,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强迫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任意更改相关工作的成果及结论,不得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要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物的直接操作者,对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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