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作,市政府将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收入的40%划转至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拆迁、征地和安置费用成本的补偿费,45%部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费用,其余15%上缴市政府。
(二)建立政府投融资决策和管理体系上有大的创新。一是建立决策机制。建立全市性的投融资管理机构。负责审定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决策重大投融资工作的重大事项;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具体负责管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对政府债务实行“借、用、还”一体化管理;三是实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投资、建设“六分开”。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具体规划,建委进行了综合设计,发改委审核立项,所有项目实行市招标标中心统一招标建设,融资平台统一核拨资金,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施工,审计局负责决算审计。
(三)注入充实有效资源,壮大平台实力上有所突破。昆明市将地下空间资源、管沟、未改制商场房产、户外媒体广告、停车场、交通黄线内停车收费、绿地公园、加油站等可经营性资源,以及有望成为新的主体资源的政府性资源,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公司经营,在公司内形成了稳定的现金流。避免了过去财政性资金直接安排到项目,难以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作作用,难以放大资金效应的弊端,同时,满足了金融部门对公司放贷、发行债券等条件和要求。
(四)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值得借鉴。由于投融资平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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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力较强,可满足多种方式的融资,一是银企合作,直接协商贷款;二是发行企业债券;三是争取融资租赁;四是联合投资,吸纳社会资金的投入。
三、建议
(一)建立高层次的投融资决策机构。借鉴外地经验,成立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和投融资管理中心。实行决策、项目建设、融资、审计监督相分离的管理体制。依靠强有力的决策、指挥系统,统一投资决策,统一确定融资和偿还贷款计划,统一指导平台整合运作,统一绩效考核。解决我市项目资金需求和政府融资供给脱节、缺乏计划性和部门之间协调难的问题。加快公司整合步伐,切实按照国家要求,投融资平台公司实行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投融资平台自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实行“建设、融资、管理、偿还”一体化运作。
(二)充实有效资源,提升投融资平台规模。将长期由部门占据或控制的政府经营性资产、资源,城市地下资源、空间资源,包括电缆沟、地下商场、政府公房、廉租住房房产、户外广告经营权、停车场、交通停车收费、绿地公园经营权等等,整合到政府性投融资公司,以满足金融部门对公司放贷、发行债券等条件和要求。使政府资源在城市建设投融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使融资平台具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承担项目能够获得稳定的经营性收入与充足的现金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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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活财政性资金,放大财政资金效应。政府城建资金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和各种政府可支配的城建资金收费,目前,我市通过支持引资项目、旧城改造、企业改制、独立的经济高新工业园区等优惠政策大量进行返还和减免,真正能够使政府控制使用的资金所剩无几,不能将政府资金集中办大事,降低了我市政府性融资能力和资源。如洛河以北建城区,2010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9.47 亿元,因优惠政策、旧城改造等方式返还、减免给各城市区和企业20.03亿元,上缴省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专项资金2.06 亿元,实际政府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仅5亿元左右。假如将20亿资金注入给政府性投融资公司,就可放大融资额约80亿元。
公益性项目的核心还款来源是土地出让收入,因此必须用活有限的土地资金,放大土地资金效应。首先是增加土地储备、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充实偿债基础;其次是严格控制土地出让收入减免和返还的随意性,确保土地收入实现;借鉴昆明经验将我市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全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作,或授权平台公司储备土地,将土地储备证办至平台公司名下,为融资打好基础。可比照外地经验,市政府出台《洛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融资项目融资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全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作,市政府将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收入的40%划转至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拆迁、征地和安置费用成本的补偿费,45%部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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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支出费用,其余15%上缴市政府。
(四)加强债务控制,避免资金风险。鉴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货币政策由过去的“适度宽松”变为“稳健”,并连续提高准备金,存贷款加息。考虑我市2010年底债务余额高达117亿元,目前偿还债务大部分靠借新贷款偿还老贷款的实际,建议对今年的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应慎重决策,确保重点,尽量压缩一般性项目。根据市政府审定的市本级政府债务举借项目,按照每年综合财力安排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量,结合具体的债务期限结构、利率水平,对全市的总体债务规模进行测算,确定项目举借规模,贷款长期短期结构,汇总编制融资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建立偿债准备金长效机制。
1.2011年起从全市土地出让收入中,除按有关规定计提省统筹3%、土地储备准备金2%,企业改制资金1%,农业开发资金19.5元/平方米,廉租房建设资金10%之外,按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的10%计提政府偿债资金用于偿还政府债务;
2.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总收入的15%,计提还贷专项资金用于还贷;
3.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的政府债务测算模型和预警体系。根据测算结果和政府财力,政府每年从预算内安排一定额度资金用于还贷。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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