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学生会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护士学校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学生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会工作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2011-2012学年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学生会、护士学校学生会 二、评选时间 2012年5月13日 三、评选项目
示范型学生会 若干 优秀学生会 6个 优秀学生会主席 若干 优秀学生会干部 每院2名 优秀学生会干事 每院3名 四、评选程序 (一) 集体奖项
申报集体奖项(优秀学生会、示范型学生会)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参与评比。校团委、校学生会将根据中期调研考核、材料评审、答辩评审、民意测评和加、减分项五个方面综合情况,评选出示范型学生会若干,优秀学生会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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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奖项
1、被评选为“优秀学生会”的学生会主席相应获评“优秀学生会主席”。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个人申请,另外评选出“优秀学生会主席”若干,但原则上评选人数不超过学生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0%。
2、先进个人按分配名额由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共同推荐。推荐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须民主选举产生。
3、先进个人的评选参照石河子大学学生手册个人评优要求,如违反相关要求及其准则,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安排
1、申报集体和个人需在2012年5月11日前将申报表、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校学生会,先进集体答辩幻灯片在5月12日前交校学生会,逾期不交视为弃权。
2、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应由各学院学生会在同级团委指导下组织学生会干部公开进行述职答辩和民主考核后择优推报,其中“优秀学生会主席”由本次当选“优秀学生会”的学院进行推荐。
3、答辩评审时要求各学院学生会主要成员到场参会,此项将作为评选内容计入评选总分。其他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校团委、校学生会将拟评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3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表彰名单,并将在石河子大学共青团工作年度表彰上进行表彰。
5、本次评选的时间范围为一学年(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
六、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是展示各学院学生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是加强各学院学生会组织沟通交流的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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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加强交流、寻找差距、弥足创新,努力开创学生会工作新局面,推动我校学生会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
2、明确定位,强化职能。各学院学生会要以本次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要始终坚持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思想引领、成长服务、权益维护”三大职能,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争做学生满意的学生会。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学生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示范群体的影响,活跃学生会组织成员的思想,创新工作,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七、评选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点:校学生会办公室(中区文学艺术学院地下厅); 办公室电话:0993-2057323
石河子大学学生会组织部部长:张云霄(13579450065) 值班时间:每天20:30-22:30。 附件:
1、石河子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会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细则 2、石河子大学2011-2012学年“示范型学生会”申报表 3、石河子大学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4、石河子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会活动登记表 5、石河子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石河子大学委员会 石河子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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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石河子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会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
评 选 细 则
一、评选说明
1、评选委员会:由校团委老师、校学生会秘书长、常委、组织部和特邀评委组成。
2、评选委员会依据各学院学生会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评选出前6名为“优秀学生会”, 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学生会”的单位方可申报“示范型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综合得分由中期考核、材料评审、答辩评审、民意测评、加、减分项五部分构成。
二、“优秀学生会”评选细则 (一)中期考核(20分)
1、学生会基本情况。学生会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指导系学生会按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程序规范,加强对系学生会、班级工作的具体的指导,在系、班级骨干的引导管理、培养锻炼、成长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5分)
2、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学生会 “思想引领、 成长服务、维权维护”三大职能,学生会学年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情况。(10分)
3、经验交流。交流形式新颖,合乎规范,主要陈述内容完善,涵盖学院学生会工作全部内容。(5分)
(二)材料评审(50分) 1、内容构成
申报表、申报材料(5分),组织建设(20分),常规工作(15分),精品活动、特色创新(10分)。
2、要求
统一用A4纸打印,主要内容为四号仿宋字体;内容顺序参照上述内容构成,素材要求文字、数据、图片详实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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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答辩评审(25分) 1、答辩形式
参评学生会指派答辩团队进行五分钟的陈述(可结合幻灯片展示)和三分钟回答评委提问。
2、主要陈述内容
参评学生会一年来的围绕职能开展的主要工作,内部组织建设情况,精品活动、特色工作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3、答辩团队的组成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各一名;普通同学代表两名。普通学生代表要求男、女各一名并且在不同年级。
(四)民意测评(5分)
评选委员会组织在各学院学生会内部和普通同学中按照一定比例以问卷调查和抽样访谈的形式对一年来本学院学生会工作的满意度进行测评。
(五)加、减分项
1、学生会成员就学生会工作的模式、管理方法、活动开展方法等问题进行自主研究并形成相关理论成果(每项成果加0.2-0.5分)。
2、院级活动组织情况(此项需填写“院级学生会活动登记表”,最高分不得超过3分)
(1)学术类、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活动(每次加0.2分); (2)文体类活动(每次加0.15分);
(3)其他活动(据实际情况加分,每次加0.1-0.2分)。 3、参与校学生会工作情况
(1)按计划认真、积极参加校学生会各项会议,请假、迟到每次扣0.1分,旷到每次扣0.2分);
(2)在校团委及校学生会分配或需协调的工作中,学院学生会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完成效果好(每次加0.1分);
(3)承办校级活动(每次加0.2分); (4)协办校级活动(每次加0.1分)。
4、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期间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每项加0.2分)。 5、校学生会主要干部中各学院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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