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版本 号: 第三版
编 制: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修订 日期: 2011年12月20日 发布 日期: 2011年12月30日
目 录
一、总则……………………………………………………………2 1、编制目的…………………………………………………… 2 2、编制依据…………………………………………………… 2 3、适用范围…………………………………………………… 3 4、应急预案体系……………………………………………… 3 5、应急工作原则……………………………………………… 3 二、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企业概况……………………………3 1、生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 3 2、销售民用爆炸物品企业…………………………………… 5 三、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7 1、咸宁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 7 2、市经信委民爆行业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7 3、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7 4、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8 5、应急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8 6、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9 四、预防与预警………………………………………………… 9 1、预警预防与监督管理……………………………………… 9 2、监督管理职责……………………………………………… 9 3、事故预防…………………………………………………… 9 4、事故预警……………………………………………………10
0
5、事故分级……………………………………… ………… 10 6、事故应急与信息处理………………………………………10 五、应急响应…………………………………………………… 11 1、响应分级……………………………………………………11 2、应急指挥……………………………………………………12 3、应急结束……………………………………………………12 六、信息发布…………………………………………………… 12 七、后期处置…………………………………………………… 12 八、保障措施…………………………………………………… 13 1、通讯与信息保障……………………………………………13 2、物资装备保障………………………………………………14 3、经费保障……………………………………………………14 九、培训与演练………………………………………………… 14 十、奖惩………………………………………………………… 14 1、奖励…………………………………………………………14 2、责任追究……………………………………………………15 十一、附则……………………………………………………… 15
1
咸宁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 则
1、编制目的
规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下简称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响应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66号令);
(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8)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10)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11)其他有关规定。
2
3、适用范围
(1)咸宁市辖区内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生产销售企业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2)事故发生后可能继续扩大,事故现场及其对生产、社会产生的影响,依靠企业自身力量不能控制,需要厂外相关方救援的事故。
4、应急预案体系
咸宁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分为三级、三类。三级是:咸宁市经信委级、各县市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级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级;三类是: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5、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程度和地点,分级分别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1)属地为主原则:充分利用国家和当地事故应急救援各种资源,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各地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急机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分级响应原则:各县(市、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根据各自职责,按照事故大小、危害程度并依据反应快捷、救援有效的要求,实施分级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二、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企业概况:
(一)生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湖北帅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由原湖北省咸宁化工厂改制而成,始建于1965年,是隶属中国盾安控股集团下属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