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定 正式队员资料登记表需及时由球队干事上交给俱乐部综合事务专办存档。
第三部分、比赛纪律
一、在比赛时,所有队员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指导,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得参与比赛的战术和人员等安排,以保证全体队员可以全身心投入比赛;
二、队员从进场开始到比赛结束,所有队员均应秉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进行比赛,无论由于比赛原因还是其他任何原因,都不应对对方球员或观众有任何语言攻击,出现争执时应尽快与队长或教练员取得联系,由队长或教练与对方有关人员进行交涉解决; 三、所有队员必须团结一致,队员间相互鼓励,严禁对其他队员进行讽刺或攻击,不搞个人英雄主义,提高整体作战实力;
四、观看比赛时,不应对裁判、对方球员、观众及任何有关人员进行语言攻击;
第四部分、队员训练管理制度
一、教练必须制定出严谨、科学、规范的训练计划(包括阶段、周及课时计划)、及训练比赛总结,所有队员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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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准时到比赛训练场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管
有无特殊原因队员必须规定时间前到训练场地,否则算迟到。队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后离开活动场地,否则算早退。处理办法:迟到者或无故缺席者由教练或队长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可作出对其扣分或劝退的处罚。
三、球队对外比赛,上场人员顺序由教练和领队共同安排。所有球队成员有事无法参加的,要事先向领队请假。(填写请假单或者打电话);
四、如队员由于学习、工作等原因,一段时间内无法参加队内活动又想保留队员权利的.应向教练提出请长假申请,如情况属实,教练批准.保留队员权利直到返回可正常参加球队活动为止,长假最长不可超过两个月,否则也做自动离队处理; 五、新人通过填写报名单报名入队,由领队及教练在考核日进行考察并批准通过;
六、自动离队队员或者做除名处理的队员若想再次加入球队,也将按照新人加入办法执行;
七、新人入队通过考核后,必须与球队签订入队协议后才能成为正式队员;
八、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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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球队内部管理制度
一、队员必须按时训练,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 24 小时向队长申请,队长批准后方可奏效,如无故缺席,按第四部分第二条处理,劝退后鉴其认错态度考虑其是否复原; 二、队员训练时必须服从教练,队长的安排,不得有任何的偷懒现象,如训练态度出现问题,予以警告,态度恶劣则开除出队,鉴其认错态度考虑其是否复原,如果出现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队长及教练提出;
三、队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团结友爱,篮球队是一个平等的团队,没有高、低级别之分,不得出现以大欺小,或者是小不服大的情况,特别不允许在训练比赛中出现相互埋怨的情况,一旦发现故意人生攻击闹事者,马上逐出球队,情节严重则永不起用; 四、对内不允许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在俱乐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 五、队员晚上11点前必须回宿舍休息,禁止晚归及夜不归宿,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或通报批评处理;
六、队员需要爱惜队服,训练用球等公共财产。若发现将公物占为己用者除需赔偿损失之外将立即开除出队,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按十倍物价赔偿,队服在日常训练中损坏需自己承担更换费用,在对外正式比赛中因不可抗拒因素损坏由俱乐部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出现意外情况丢失训练用球,则全队一起赔偿;
七、队长必须公正对待每一位队员,不能随意因主观臆断处罚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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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开除或吸收队员;
八、综合事务专办需整理球员花名册,对退役及现役球员的有关事宜作出统计和存档工作,编写球队队史。
九、如对条款有异议,可号召领队、队长及全体球员及时商榷、改正。 第六部分球员考核标准
一、 球员工资结构
球员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赢球奖金 1、 基本工资 为每个月固定核发的工资部分,占约定工资
的50%。基本工资跟球员考勤直接挂钩,球队需严格记录各球员的考勤(包括迟到早退缺勤等扣分情况),并于每月3号前将考勤表上交人事部对该部分工资进行核算后交财务部核发。注:球员出勤率按26天/月计;
2、 绩效工资 为每个月浮动核发的工资部分,占约定工资
的50%。绩效工资由各队教练根据球员本阶段的具体表现,按A、B、C、D四个基本等级进行评定。 A— 优秀 120%核发绩效工资 B— 良好 100%核发绩效工资 C— 及格 70%核发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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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不及格 40%核发绩效工资
建议绩效等级评定方法:比赛训练成绩评定、考查项目评定和进步幅度相结合。各队教练应认真及时做出对各队员的绩效评定,于每月3号前上交人事部对球员该部分工资进行核算后交财务部核发。
3、 奖金 该部分收入不在球员的约定工资之内。 球队每赢得一场比赛,由俱乐部对球队实施奖励,奖金额度根据比赛规格具体设定。教练根据各球员在比赛中的上场时间、得分数、助攻次数及篮板数等指标公平公正的分配奖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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