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筑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特一级时应允许不再提高。
? 10.5.2 7度(0.15g) 和8 度抗震设计时,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应考虑竖向地
震的影响。
? 10.5.6 抗震设计时,连接体及与连接体相连的结构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接体及与连接体相连的结构构件在连接体高度范围及其上、下层,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采用,一级提高至特一级,但抗震等级已经为特一级时应允许不再提高;
2 与连接体相连的框架柱在连接体高度范围及其上、下层,箍筋应全柱段加密配置,轴压比限值应按其他楼层框架柱的数值减小0.05采用;
3 与连接体相连的剪力墙在连接体高度范围及其上、下层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 11. 1. 4 抗震设计时,混合结构房屋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
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混合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11.1.4 确定。
表11.1.4 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抗震等级
注:钢结构构件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 、7 、8 、9 度时应分别取四、三、二、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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