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
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本项目特点进行估算。 3.1.4 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一般按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之和为基数进行估算;根
据本项目特点,并考虑到业主单位前期已进行了大量和充分的准备工作,投资
估算中不再计算该项费用。
价差预备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投资 1999[1340]号文《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
大中型项目估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资价格指数价 格指数按零计算。
详见附表2 :建设投资估算表 - 12
3.2 铺底流动资金
根据生产规划,参照企业及同行业近年流动资金周转情况确定本项目流动
资产和流动负债最低周转天数,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需要量。
经测算,达产年需新增流动资金 7246万元,其中30%为铺底流动资金计 2174万元。
详见附表3 :流动资金估算表
3.3 项目总投资
根据有关规定,按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计算的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
和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新增建设投资 15229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 2174万元,项目总
投资合计 17403万元。
4 资金筹措方案
4.1 资金筹措 4.1.1 建设投资
本项目建设投资15229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投入项目资本金(上市
募集资金)解决。
4.1.2 流动资金
本项目需新增流动资金 7246万元,其中30%计 2174万元为铺底流动资金,
由企业投入项目资本金(上市募集资金)解决;其余70%计5072万元待投产时 由企业自筹解决。
4.2 资金使用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1年,第2年达产,投资使用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及拟定的实
施进度进行安排。
详见附表4 :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5 财务分析与评价
财务分析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4亿克拉高品级金刚石
项目” 为对象,按非新设法人内资项目评价其盈利能力、清偿能
力和财务生 - 13
存能力,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项目建设期 1年,第 2年达产,计算期 12年;项目投资融资前税前财务
基准收益率Ic=12%,资本金投资财务基准收益率Ic=13%。
财务分析采用基价体系,即以基年价格表示的不考虑其后价格变动的价
格,以编制可行性研究的年份为基年。
投入物和产出物均采用不含税价格。
5.1 分析与评价的依据
财务分析指标计算方法与评价依据主要包括: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投资[2006]1325号”文发布的《关于建设
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建设项目经济评 价参数》。
国务院颁布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关税等税
收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06)》、《企业会计制度(200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2002)》。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
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有关规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
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郑州华晶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 税率按 15%计算。